第十章 高奏凯歌(2 / 2)

张辽割下郝萌的级,大声呼道:“敌将已死,尔等还不快快投降,不然叫尔等死无葬身之地!”

郝萌军一见自己的将军的级,纷纷胆寒。跪地投降着不计其数,有些富偶顽抗不一会就被杀尽。张辽估计了一下大约有六千人投降,让两百狼骑压着他们回城后,继续向西门黄巾杀去。

赵云看着郝萌的人头道:“汗!我为什么就没遇到他呢?看样子文远的运气比我强多了。”

张辽听着差点掉下马来,心中默想道:“子龙看样子是个杀将狂啊,我以后要多杀几个,不然以后怎么和他抢人杀啊?他比我的速度可快多了。”

我和狂风也出现在了侯成的军营处,飞奔的骑军无情的刺入了敌人的身体,无数凄惨的叫声响彻天空。狂风骑如同杀人的机器一般,不断的刺出手中的长枪,一个个生命在自己手下消失,他们感到的是无比的畅快和自豪。

我一马当先的杀入敌营,一路上都是被砍得七零八落的尸体,普通的步兵,在我的眼中如同蚂蚁一般,随手挥下方天画戟顿时带走一片生命。

四周的敌兵已经惊呆了,眼前是如同魔神一般的人。他浑身已经染成血红,就如以团燃烧的烈火,靠近他的人纷纷被烧成灰烬。冰冷的眼神,让人看了有中被野兽盯着的感觉,无边的杀气让人如缕冰窖,在他面前你甚至连反抗的勇气也没有,他杀你好像是一种自然,无法逃避也然人觉得好像本该如此。

许多士兵已经陷入了深深的恐惧之中,他们就算再给他们每人吃上个豹子胆也不敢在他面前出现。他们开始溃逃了,他们不想死这是一种本能,一种弱见到强后出现的本能。

溃逃中有个长得尖嘴猴腮的家伙,他就是侯成,他已经观看了吕布很久了,他的武艺让人恐惧,他的气息让人喘不过气,他的眼神让人绝望,总之他太可怕了,他已经超出了人的范畴,就像是一头暴怒的野兽。侯成现在唯一的想法就是马上逃走,他不想死,在这样的人手下自己不可能过三合,他如果想杀自己简直如同捏死一只蚂蚁一般。

但是他今天可能注定要去地狱报道了,因为他现背后有一道冰冷的眼光注视着自己,侯成知道他今天恐怕既将死在这里,于是他拉回马。

我看着这个家伙就不爽,好像前世被这家伙给出卖的感觉。于是我冷冷的说道:“快快报上姓名,吕布手下不杀无名之将。”

侯成被如此冰冷的声音吓了一跳,咽了口口水道:“侯成。”

我听后疯狂的大笑起来:“你就是侯成,真是太好了!”

侯成万分惊讶的看着吕布,心想道:“难得吕布认识我,并且想招降我,真是太好了。我可是愿意臣服强的,吕布就是我见过最强的人。”

刚想跪地投降突然听见一句让自己绝望的话:“我会让你知道什么是生不如死的滋味。”

侯成紧紧的抓住手上的刀,谨慎的盯住吕布看,他不明白为什么吕布会如此的恨他,他不明白,真的不明白,他今天是第一次遇到吕布。接着一道身影从他身边飞过,侯成拿着兵器的一条手臂已经冲天而起,他惨叫一声后跌下马去。

伤口处的血如同喷泉一般,他悍然的现自己连吕布这么出手的没看见,就现自己的右臂已经被切下。我不理侯成的惨叫,朝他的右腿砍去,顿时又刺出一道血柱。侯成已经痛晕了过去,看他如同死猪一般,我有点乏味了,直接当头一戟将侯成分成两半。

我看了看还在四处逃跑的士卒,吼道:“不想死得都跪下!”逃窜的士兵纷纷跪地投降有八千左右。

我带领着狂风,押解着一万八千名俘虏向太原撤回。心中无比的舒畅高声唱道:“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听着我士气如虹的唱得这秦歌《无衣》,狂风骑纷纷跟着唱和起来;“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凄凉苍劲的歌声,感染了每个出战的士兵,他们眼中渐渐唱出了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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