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章 火爆的老暴君(1 / 2)

 老爷子冷哼一声不说话,那女人什么新鲜萝卜皮他不知道吗?人前风骚人后招摇,家世样貌学识本领,哪一样配得起天云?也不知道天云着了什么魔,竟然会看上这么个女人,家门不幸啊!

古乐见他不说话,知道他已经接受了胡喜喜,便笑着说:“那您好好跟这个保姆磨合一下吧,她烧得一手好菜,老爷子有口福了。”

“做保姆不会做菜,那请来做什么?”老爷子撇撇嘴,一脸的不屑,只是双眸中还是有一份期待,人老了,只有吃值得期待。

古乐跟护理阿德相视一眼,笑着摇摇头,“阿德,我走了,你看着老爷子。”

“嗯,去吧,古先生,我会照顾好老爷子的。”阿德是个胖嘟嘟的男子,读专护出来的,家里需要用钱,就被陈天云高薪聘请来了,阿德做事负责,为人热心,老爷子也从最初的不待见慢慢地喜欢了。

古乐走到侧屋,见胡喜喜在收拾房子,方才还是一屋的尘埃,马上干净整洁了许多,便笑笑说:“还果真有一双巧手啊!”+

胡喜喜不知道从那里扒拉到一双手套,把房子全部都收拾了一遍,再把床单铺好,拍拍手对古乐说:“这些事情,任何一个女子都能做,平且做得很好。”她一定要在他面前建立一个谦逊温柔的形象,现在的男人不知道发什么神经,个个都喜欢女人一副软柿子的样子。

“我上班了,公司今天事儿多,我晚上也不过来了,等董事长回来,我会跟他说说,让他加你工资的。”古乐看看表,马上要开会了。

“为什么要董事长加工资?这个不是总经理你说了算吗?”胡喜喜奇怪地问,难道说祥云的福利,好到员工家里请保姆也有津贴?

“我只能提议,毕竟这是董事长的家事,放心吧,陈老爷子也不是特别难相处,我看好你。”古乐说完拍拍她的肩膀,又看看表说,“我真得走了,今天例会。”说完,三步拼做两步,匆匆忙忙地往门口走去。

胡喜喜石化了!

用了十分钟,终于消化了古乐的意思,这里是陈天云的家。苍天啊,她用尽千辛万苦才进入祥云集团,做了古乐的助理,本想着能更近一步,谁知道却远了千百步,她顿时跳起来收拾衣服,得马上走,回公司去,趁着公司可能还没聘请到人,不能错失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机会啊。

收拾了几下,她停下手,古乐临走前拍着她的肩膀说看好她,而她之前也死皮赖脸地哀求人家给她个机会,现在一听说这里是董事长的家就马上不干,那不是胡喜喜泡仔之心路人皆知?

算了,先熬几天再说吧,昨晚想好要怎么讨好老头的计划全部取消,那陈老爷子是个什么性子的人她之前也有所耳闻,真给她甩脸色就收拾他再走,不是不敬老,是不能接受倚老卖老。

她收拾好东西,便去主楼那里见老爷子,原先谦恭的心态全部消弭,取之而代的是些许不忿,之前陈老爷子曾和她在土地竞标上交过手,以略低于她一百万的价钱,取得了最后的胜利,后来查出,是陈老爷子收买了公司的一名高级职员,这名职员如今还在公司任职,其中的曲折也不是一时半会能说清。

交代这件往事,不过是道出陈老爷子的性格,有时候为了达到目标,会做很多越界的事情,当然两人没有正式见过面,就连当初的竞投,也是由当时的总经理代表去的,说起来,也是五六年前的旧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