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帝国宪法(2 / 2)

第三次机遇 月影梧桐 3101 字 2019-09-20

对这个制度的规定虽然出乎各位重臣

但正如皇帝所料想地那样——任何一个大臣即便心满也不愿意给皇帝留下人老犹恋栈的不良影响。更何况这个退休年龄的制定基本符合帝国职官的任职情况以往确实有一部分重臣过了7o在职场拼杀但无论精力也好、能力也罢都极大地衰退下来、于事无补何必自讨没趣。

对资政院议员而言这番任职年龄的限制只针对政府官员议员任期却可终身这便给他们提供了一种优越感虽然也有人提出要辩护一番但主流意见特别是新锐派对年老之人把持朝政地固有症结早已种下提议表决自然是极力赞同。

与退休制度相辅相成地是年金制度杨度朗声说道:“官员年老致仕除皇上钦赐优容外别无他物以至于生活困难不得不仰仗积蓄部分官员贪污腐化固然有其道德不检点之因素但为身后事考虑、为子孙事考虑亦是重要原因。皇上一贯体恤臣下先既已仿效西洋各国设立退休制度则养老金制度亦一并遵照执行。”

按照议案的提议官员俸禄被分为级俸和职俸两部分级别即与官员品秩相对应的俸禄品秩一经确定除非变动终身不易——退休后地大臣依旧保留品秩职俸与职务密切相关因职务不同而俸禄不同。官员在职期间这两俸一并放构成官俸官员退休之后依然按照其退休前最高级别放级俸以作维持。

当然一旦涉及到放养老年金就有一个资金如何筹集的难题。皇帝也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方案:“现有官员自维新三年起一律按照本人官俸之十分之一提留年金以备退休后放。每逢官员退休则对其进行勘察若无渎职、违法、贪赃情节则放养老年金先从本人提留年金部分提取放提取完毕后由职官部从国家财政中提取放直至官员过世若该员不幸提前过世而本人提留年金部分仍未提完则将剩余部分一次性放家属充作抚恤。

个人提留年金部分予以计息按年息5计算由财政部会同职官部统一建档、结算每年岁末核对。年金制度从维新三年7月起执行以前从未缴纳过个人提留部分的官员若退休则视作缴足由朝廷统一放。

除此之外杨度还着重指出皇帝认为目前官员俸禄太低各种非俸收入太多、太杂有茫然不知所措之感。今后官俸体制改革将要大幅度提高官俸收入减少俸禄之外的其余收入“务必使贪官无所遁形使清官不至于为生计愁。”

皇帝明确指出资政院议员任职期间即为帝国服务国家同样要给年俸以资使用。

端的是皇恩浩荡这份御案的提出博得了全场阵阵热烈的掌声几乎无一人表示反对最后的投票结果也显示了这一点186票全票赞同通过。

当然财政大臣载泽的脸是铁青的这意味着财政部想要平衡预算控制财政赤字的难度又加大了偏他有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与全体官员、议员对抗个中滋味只有自己体会罢了。

一路有惊无险经过近5的讨论前面8项御案均获得了第6一一《中华帝国宪法(草案)》。

这份草案是在数年前通过的《钦定宪法大纲》上修改而来历经2多的风雨可谓数易其稿反复推敲琢磨政学院和修律大臣为了宪法的文字与细节问题反复讨论研究终于拿出了现在这样一个草案提交议会。

如果说杨、梁等人前面公布的8御案都是在形式层面或者部分层面对国家体制进行有限调整的话那么宪法草案所承载的内容就是寄托了对帝国维新事业的总体战略规划与宪政改良的全局谋划如果不能形成一部凝聚统一意志、结构完整、条例清晰的帝国宪法那么无论皇帝在其他方面做出了多大的成就就宪政改良而言在整体上是不完整和全面的。

因此宪法草案甫一推出她的命运就为全场所关注、所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