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心动的声音(1 / 2)

 童桐高中的时候为了好玩,也和几个要好的组过乐队,不过后来家庭遇到了变故,她又为了考上最顶级的军校,曾经的爱好逐渐就成了回忆。</p>

听到宋知起为了求婚,特意还买了乐器,把曾经的乐队成员组合到一起,童桐也忍不住“啧啧”两声。</p>

这么有心,确实是真爱无疑了。</p>

宋知起和田雨静以前都是乐队成员,宋知起是主唱,田雨静是创作人。说起来因为田雨静出色的创作能力,他们乐队在当时火了好一段时间,后来解散好久了都还被人津津乐道。</p>

“擦,顶顶你这一身,和当年的你对比起来,简直就是买家秀和卖家秀的区别。”宋知起看着一身白衬衣黑裤子的杨顶一,觉得实在辣眼睛。</p>

毕竟岁月除了充当杀猪刀之外,偶尔也友情客串猪饲料。杨顶一就是活生生被猪饲料催肥的最佳代言人。</p>

杨顶一看着自己起码七个月大的肚子,深呼吸一口气,努力的想把肚子憋下去。</p>

“别吸了,再怎么吸也恢复不了你当初的身材。”童桐无奈的一只手抵着眉心,妥协似得摆摆手,“小凡居然不嫌弃你,也是十分真爱了。”</p>

杨顶一的媳妇儿金小凡正在一边好奇的看乐器,她和杨顶一两人是大学毕业之后才在一起的,虽说常常听杨顶一吹嘘自己高中时候的风云故事,但是毕竟没亲眼见过,一度很怀疑杨顶一在吹牛。</p>

“没事,胖胖的手感比较好。”金小凡傻笑的看着杨顶一。</p>

童桐打了个寒颤,有点受不了这情意绵绵的场景,干脆朝更衣室的方向喊了一声:“林鹿溪,你还没换好衣服啊?”</p>

“好了。”</p>

“咔嚓”一声,更衣室的门打开了。</p>

林鹿溪推推眼镜,走了出来。</p>

“哇哦——”上一秒还在说自己男朋友胖胖的手感好的金小凡,顿时抛弃了自己的原则:“这妥妥的初恋脸啊。”</p>

宽大的白衬衣罩在林鹿溪身上,黑色的休闲裤微微挽起裤脚,配上帆布鞋,分明都是快三十的人,却一点都不显老,干净,清秀,斯文。</p>

“啧啧啧。”童桐摇摇头,“这曾经是多少女孩儿的情窦初开啊。”</p>

林鹿溪扭头看了童桐一眼,手握成拳头抵在唇边,有点不自在的咳嗽了一声,可是微红的耳廓还是泄露了他真实的情绪。</p>

金小凡和杨顶一对视一眼,各自沉默叹息。</p>

林鹿溪对童桐的感情,瞎子都看得出来,可惜这么多年,就没见过童桐有任何超过友情界限的动作,可见两人根本没戏。</p>

偏偏越是得不到的,越是难以释怀。</p>

“再说一遍流程哈。你们六点就去广场那边,把一应设施都摆好,我已经和静静约好六点半见面逛街了,等我见了人,就给顶顶打个电话过来,你们就开始演奏。玫瑰花都准备好了吧?戒指呢?一切都就位吧?”金小凡再次确认。</p>

“一切ok。”宋知起有点紧张的拿着小手帕抹汗。</p>

“放松,孩子。”童桐拍拍宋知起的肩膀,“我帮你试探过了,静静想嫁你呢,只要你求婚她就没有不答应的,更何况你特意准备了这么大的惊喜,不会有意外的。”</p>

求婚这种事,如果是私底下当然什么都好说,但倘若是大庭广众之下,他们几人都觉得应该先试探过女主角的想法。</p>

不然难免有想借群众的力量逼人家就范的感觉。</p>

“那些我都知道,可我还是紧张啊。”宋知起又深呼吸一口气。</p>

“看你那样儿。”童桐好笑摇摇头,从独凳上起身,双手插在裙子的兜里,“走吧,早点过去,不然被大妈们抢先一步占了地儿,你今天还怎么求婚?”</p>

——</p>

闻人如初经过广场的时候,求婚仪式都已经完了。</p>

虽说乐队多年没有一起演出过了,但是默契还在,童桐坐在架子鼓后面,一只脚踩在凳子的横杆上,一只脚点着地,两只手灵活的跟着音乐敲着鼓点,身体微微随着节奏摇晃着,眼妆是典型的欧美猫眼妆,眼神看过来的时候,好似刀里裹了最甜美的蜜糖,分明知道她不好惹,却又忍不住沉迷在那柔情之下。</p>

这是闻人如初第一次看到童桐化浓妆。</p>

除了第一次见面因为在水中泡太久而变成素颜以及那次童桐狼狈的在酒店收拾自己以外,其余时候童桐都画着淡妆。</p>

但是那个所谓的“淡妆”,是在把自己收拾得体的前提下,不断的把脸蛋脸谱化,往大众脸靠拢,甚至连肤色都要比童桐自身的肤色深一个色号。</p>

但是今天明显不一样,第一眼的时候,闻人如初甚至都还在怀疑,到底那个样貌如荼蘼花的女子到底是不是童桐。</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