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章 两相对比(1 / 2)

 那么结合前文,这两下对比,其实也就已经有了定论了。</p>

但祝守一其实是很不喜欢拿这两者去对比的。</p>

其实在他看来,这两本书都是各有各的优缺点的。</p>

只不过西游的优点是足以让其跻身四大名著,而封神的话在这方面意境以及描写都差了些。</p>

当然,硬要说的话,其实祝守一明白,这一件事</p>

甚至于祝守一以前也是拿出《封神演义》翻了翻,发现了3个很明显的bug。</p>

第一个bug是彩云仙子的,在第五十一回《子牙劫营破闻仲》中,</p>

菡芝仙和彩云仙子几乎是同时死的,两个人的灵魂都去了封神台,但是作者列封神榜的时候,把一些在万仙阵中阵亡的、不知名的人都算在内了,却没有把彩云仙子封神,不过有的版本说彩云仙子封的兴云神,这应该是个很明显的bug了。</p>

第二个就是马元和石矶娘娘的合租问题。</p>

《封神演义》中住所一样的神仙是有的,比如九龙岛四圣和瘟神吕岳,称号一样的也有,比如一气仙马元和余元。原著中是这样说四圣和吕岳来历。</p>

在这里我们暂且认定他们几个是邻居,都住在一个岛上,但是石矶娘娘和马元的洞府一模一样就有点说不过去了。原著说:</p>

今日哪吒拿起来,射了一箭,只射到骷髅山白骨洞,有一石矶娘娘的门人,名曰碧云童子,携花篮采药,来至山崖之下,被这一箭正中咽喉,翻身倒地而死。——《太乙真人收石矶》</p>

道人曰:“吾乃骷髅山白骨洞一气仙马元是也;遇申公豹请吾下山助你一臂之力。”</p>

祝守一当时看到网络上有很多人解读这个问题,以下罗列四种观点:</p>

1.骷髅山上好几个白骨洞</p>

我觉得这个观点有点立不住脚,按理说这种宛如居民楼单元房一样的设定跟整本书都太违和了。连洞府都要住一样的公租房,神仙们也太可怜了。</p>

2.有两个骷髅山,每个山上都有一个白骨洞</p>

这个应该更扯吧?</p>

3.石矶死的早,马元抢了她的地方住</p>

这个,只能说有可能吧。</p>

4.马元就是石矶娘娘的彩云童子。</p>

其实在原著中彩云童子没有死,原文如下:</p>

彩云童兒不曾提防,夹颈一圈,“呵呀”,一声,跌倒在地。彩云童兒彼时一命将危。娘娘听得洞外跌得人响,急出洞来,彩云童兒已在地下挣命。</p>

只能说他重伤,应该没有死。但是马元这么厉害,如果他真是彩云童子,难道通天教主办了神仙速成班吗?</p>

至于第三个bug出在火灵圣母和石矶娘娘身上,我记得小时候在看青少年文学宝库版的《封神演义》时这两个人都封了神,火灵圣母被封的“火府星”,石矶被封的“月游星”。</p>

如果说石矶死的时候封神榜没挂起来,她的月游星被顶包也就算了,但是火灵圣母真的上封神台了。</p>

话说广成子将番天印祭起在空中,落将下来,火灵圣母哪里躲得及,正中顶门,可怜打的脑浆迸出。一灵也往封神台去了。</p>

不知道作者把她搞哪里去了。</p>

所以结论依旧如此,祝守一还是觉得《封神演义》和《西游记》比起来,很多地方的确略微简略了一些,有些地方语焉不详,至于bug在之前的更新里也提到了一些。今天更新一下封神大战的第一个高潮——“十绝阵”。</p>

为什么说它是第一个高潮呢?因为在“十绝阵”之前,十二金仙并没有太过干预封神大战,即便是碰上魔家四将也不过是派个杨戬和黄天化就解决了。但是“十绝阵”不仅惊动了十二金仙,更是燃灯道人亲自莅临指挥作战,南极仙翁、陆压道人打了波辅助,度厄真人也借了定风珠表示支持。</p>

很多人都喜欢品读“十绝阵”,网上也有很多人都在分析十绝阵的战力,可见大家都对这一部分非常感兴趣。但正所谓成也萧何败萧何,“十绝阵”有它的亮点,但也有它的缺点。</p>

破阵流程是个很大的槽点,十绝阵基本是本着一阵死俩这样的设定来的,先死一个炮灰,再死一个阵主。有人在讨论为什么非要死一个炮灰才破阵,而不是十二金仙直接去破阵,在这里我不谈这个问题,而是去分析这样的设定存在的一个问题。</p>

我们先看一下去十绝阵送死的有哪些人,这些人基本可以分为两类——</p>

一、刚入门的新手仙人</p>

玉虚宫门人邓华——死于天绝阵、玉虚宫门人萧臻——死于金光阵、武夷山散人乔坤——死于化血阵、武夷山散人曹宝——死于红水阵</p>

二、凡人</p>

韩毒龙——死于地烈阵、薛恶虎——死于寒冰阵(这俩虽然是道行天尊的弟子,但姑且算作是凡人吧)方弼——死于风吼阵、方相——死于落魂阵</p>

比较特殊的是烈焰阵和红砂阵,陆压道人没用炮灰直接破烈焰阵,红砂阵死的武王最后也救活了。</p>

十绝阵的败笔不仅仅在于作者写的像流水线作业,套路完全一样,更是破阵的设定令人感觉无法理解。如果举个栗子来说,就像是你拿着1级的小火猴去打45级的提亚斯,小火猴被秒杀后你又换100级的雷伊秒杀了提亚斯,出战双方实力相差过大,让人看起来自然索然无味。</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