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五十二章 钱不够了。。。(2 / 2)

和tara独立撑起来的c算的上是多领域开花的典范!

它的前身是纯粹的音乐公司,旗下都是搞乐队的,像ftisnd、be、aoa都是fnc旗下的艺人。

除此之外,现在的fnc还收罗了一群演员李东健等以及搞笑艺人宋恩伊等,打破了公司只有歌手的现状。

(现实里,再往后几年,刘大神,王鼻子,卢洪哲,郑亨敦,李国珠等一大批搞笑艺人以及一大批中流砥柱的演员都签约了fnc,非常的厉害!)

虽然fnc里现在还没有特别牛逼的艺人,但是发展前景可不是所能比的。

要是有tara在的,其价值倒是完全不逊色于fnc,不然金钟权为何这么处心积虑的让tara‘出逃’。

但问题也恰恰出在这里,的发展太局限性了,而且成功的方式也不可复制。

万一有一天,tara不火了,而又没有捧出第二个tara,那立刻就会从一线经纪公司沦落为三流,看看最近的现状就知道了。

离了tara的和咸鱼没有任何区别!

但这也侧面证明了现今tara到底有多火,光凭一个tara,c平起平坐,甚至赚的钱更多!

。。。。。。。。

脑海中思绪万千的金钟权苦笑着说道:“虽然很想要fnc这百分之二十的股份,但太贵的话,oppa可能。。。买不起。”

很丢人!

但没办法,这就是事实!

光是买的股份就已经花了他很多钱了,而且他大部分财产都是不动产,流动资金有个几百亿在艺人中已经是够屌的了,但现在却面临着捉襟见肘的情况。

崔敏静冷静的说道:“现在fnc的市值总额大约在1500亿韩元上下,百分之二十的话,也就是300亿左右,但是考虑到其优秀的前景以及供求关系。。。”

金钟权笑的更加无奈了,却不得不承认她说的都是事实,1500亿只是一个估值罢了,不代表你花了这些钱就能买到整个fnc。

尤其是现在这么多大鳄都在盯着这块肥肉,价格肯定还会暴涨不少。

若是把这百分之二十的股份将要转让的消息放出风去的话,相信最终的成交价不会低于400亿,甚至还会更高!

而金钟权的全部财产加在一起也不过是1500亿,其中有500亿还是国内加上海外那些大商们给的两年广告代言费。

这在国内艺人当中已经是最顶尖的那几个人才能够拥有的财富了。(比不了国内艺人,范爷一年就能挣两三个亿软妹币,还不算副业,真的可怕!)

其中刨去这一年左右的时间陆陆续续继续购买的房产所用的资金,金钟权手中的流动资金大约也就500多亿程度。

然后收购了百分之四十的股份又花了200多亿(金光洙手中还有20),还是在tara出逃,价格只有市值巅峰期的三分之一程度下才买来的!

也就是说金钟权手中满打满算也就剩下了300亿的流动资金,真是钱到用时方恨少啊!

“难道只能卖房子了吗?”金钟权很郁闷的想道。

ps:写这章的时候查资料查的我脑袋疼,fnc的总市值在14年是1800亿,上市之后是仅次于s,yg,jyp的第四大公司,我在文中按时间线往回推测了一波,要是有什么bug赶紧在留言区或是群里告诉我,我好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