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调整(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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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历史上最早的识字课本,在正文中有提到,正是西周宣王时期,太史令‘籀’所编的《史籀篇》,收录的文字是西周通用于神州大陆的大篆。

这里的太史令‘籀’,指的便是名‘籀’并担任太史令的一位官员,姓、氏皆已不可考;

在太史籀著《史籀篇》后过了数百年,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天下列国林立,言语异声,文字异体;

到了战国末期,也就是公元前三百年至公元前二百三十年,籀文大篆已通行500多年,书写繁难,多有不便,已经不能适应日益繁复的社会活动,以及日趋复杂的文化思想内容,各国在实际应用中,就有求简取便的自然需求。

而在战国末期的赵、楚、齐、魏、燕、韩、秦七国当中,唯有秦国为‘周之故土’,使用的文字是古籀大篆一系的文字——小篆;

而其他六国所使用的文字,则与周秦系攥体文字颇有不同,按照各国百姓习惯和不同的历史演变,发展成了许多种字体,故战国六雄的文字,如今也已大半失传。

王国维先生将此现象概括为:秦用籀文,六国用古文;

到始皇嬴政统一六国之时,秦人在原有大篆的基础上‘颇有省改,取其便捷易用’,得出新的文字;

而这种比大篆简易、省改的秦国文字,就是通俗意义上的‘小篆’。

只不过大篆、小篆等名称,都是后世学者所拟定的,当时人并不这样称名,小是相对于大而言;

按照历史记载,在真实的历史时期,始皇书同文,规定以秦字为天下唯一通用文字时,应该并不曾称其为‘小篆’,而应该是‘秦篆’。

如愿扫灭六国之后,始皇嬴政采纳秦相李斯的建议,‘罢其不与秦文合者’,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简易规整的小篆字体;

为了顺应这一‘书同文’的文字改革国策,地方郡县可谓云起而景从,各种马匹奏折如雪花般飞入咸阳,说到底就是一句话:我政哥牛x!

当然,比起地方郡县如此赤裸裸的‘牛x’,中央朝堂的官员拍起马匹,无疑是更体面、更顾形象,也更高级一些。

如丞相李斯,为顺应‘书同文’而作《仓颉篇》的共7章;

中车府令,也就是当世公认的奸宦赵高,作《爰历篇》共6章;

以及秦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学篇》共7章,都属于‘如何拍出高水平的马屁’的教科书级示范;

而这三篇,在正文中有提到:三人所作共计3篇20章,世称‘秦三仓’;这三篇被史学家公认为‘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即得小篆字体。

——说白了,就是在《史籀篇》的基础上,进行一定程度的二次创作,并顺带将字体从周大篆改成秦小篆,好方便天下文人能更容易看懂、能更轻松的读通。

说到这里,不得不提一下:秦尽焚天下之书,在当代可谓是妇孺皆知的‘罪证’;但实际上,秦始皇颁发的焚书令,却并非是‘烧光所有的书’。

从史料记载的原文中,我们就不难发现这一点。

——《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中,李斯请奏始皇颁布焚书令的原文为: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

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

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

以古非今者族;

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

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

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

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

简单理解一下这番话的含义,就能明白始皇嬴政采纳李斯的建议,颁发《焚书令》,针对的是哪些书籍了。

——史官非秦记皆烧之,便指‘但凡是史书,只要不是秦官所记录,就通通烧掉’。

这一点无可厚非:欲灭其国,先灭其史;

始皇横扫六合,一统天下,为了统一华夏,自然要在一定程度上磨灭这六国的历史,以加速民族统一的进程。

——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则是说:除了担任博士的中央官员,其他任何人都不允许收藏《诗经》《尚书》诸子百家著作,如果有,那就由地方郡守、郡尉彼此监督着烧毁。

这也没什么不好理解的。

仲尼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

为什么‘思无邪’?

因为《诗经》中所提倡的价值导向,都是在说‘往外打才对,打外族才正义,窝里横不可取,华夏内部的战争都是不义之战’。

在这种情况下,悍然兴起‘不义之战’,并通过彻彻底底的内部斗争扫灭天下列国的嬴秦,能让百姓再看到‘思无邪’的《诗经》,那才是脑子有问题。

至于其他的诸子百家典故,基本也都是一样的道理——诸子百家一大抄,虽然披着各种不同的皮,但核心价值观往往并没有什么太大诧异,顶多就是侧重点不同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