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回 新毛衣(2 / 2)

眼看着买的差不多了,强大包包拿了一堆,最后临了要离开时,强表示一定要买件毛衣送女朋友,这个决定引得三人笑的花枝乱颤,于是陪他来到女装楼层。</p>

强出了电梯没走几步,就被一个大店面里一件白sè毛衣吸引住了,那柔软而妩媚的感觉,看上去特别适合孟思思,那毛衣孤零零的单独放置在专卖店中间一个台子上,边上竖着个牌子,贵重物品,请勿触摸。</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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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端详了一下,对站在里面的店员:“麻烦你一下,把这件毛衣给我包起来。”店员傻了一下,赶紧殷勤的上来招呼。李慕云她们三个见强进了这铺面,也从后面跟进店里,看强眨眼功夫已经挑好了,便上来帮他参谋,李慕云一看这毛衣就不吱声了,边桦和慕容若兰也没话,只是一起伸手抚摸着这毛衣的质地。</p>

李慕云心里不知怎么有酸溜溜的,心想:“这狗大户,最终还是钱多了烧的,恶趣味啊!四十五万多,买件夏奈尔的设计师限量版手工羊绒衫!这家伙开始就要送毛衣,可是本姑娘没想到啊,狗大户的毛衣品味是用钱砸的!没天理啊!”</p>

边桦很是羡慕强的女朋友,“不知那女孩长什么样啊?真是好福气,找了个这么疼她的人,看强年纪轻轻就这么有钱,人还很老实和善,那女孩不知该有多幸福呢。”</p>

慕容若兰心里却酸酸的,她的家世在这三个女孩里是最不起眼的,父母只是普通职员,平时在出身名门的边桦和李慕云身边只是个陪衬,但是论长相,三人不分伯仲,各有千秋。要论身边追求她的人可真不少,绝对要比追求边桦和李慕云的多了去了,可她偏偏都看不上眼。</p>

慕容若兰最大的心愿就是找个好老公,不求长得帅,但求出生名门或者富贵多金,在她看来,女孩子时代比不过别人的家世,就要在女人时代拼老公胜出。眼前这个曹强多好啊,人看上去特别温顺好驾驭,而他买了半天东西从不看价格就能断定,他有钱。</p>

慕容若兰承认,一开始自己确实看走眼了,见他开一辆勇士,还是民用牌照,便以为他只是寻常人等,可是人家一出手自己才知道什么叫深不见底,只要她们三个姑娘合适的礼物,他眼也不眨的傻乎乎买单,虽一件件的单价都不贵,可你看他买了这许多有问过价吗。你看他现在居然呆到非要买毛衣送人,是因为看到女朋友毛衣旧了,可见他很细心很体贴,是个好男人。不过你要他品味差吧,可是他这种一不看价格的花四十五万八千八百八十八买件毛衣的平静,却让慕容若兰心里受了极大的震撼。慕容若兰自问“他为什么不可以是我的男朋友?”</p>

强拎起店员心谨慎jīng心包好的袋子道:“大家陪我逛了半天,不如我送大家礼物吧,不如这样,你们看中什么,随便挑,我买单。”</p>

李慕云恨恨的哼了一句:“谁要你送,本姑娘才不稀罕。”</p>

边桦挺诧异的,心你不是在电话里讲要耍耍狗大户么,怎么人家伸头给你宰你又看不上了。你这样可怎么耍他啊,你不是口口声声要报音乐厅出丑之仇的么?</p>

慕容若兰怯怯的开口道:“大家是朋友,这忙算什么,以后记得请我们吃饭就是了,刚才的心可不能算数。”完看着强的眼睛妩媚的一笑。</p>

边桦伸手一捋耳际的短发,爽快的:“曹强,看不出你还挺爷们的,给女朋友花这么多钱,够买你那车俩了。行啦,东西买好了,你跟慕云去看李爷爷吧。横竖都出来了,我和若兰再随便逛逛。”</p>

强和李慕云答应着,别了二人,开车来到李慕云爷爷家。</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