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章 被发现了(1 / 2)

 玄奘正是饥困之时,闻言自然是大喜,忙不迭答应下来,“那就烦劳施主了。”

说罢,玄奘竟是下了熊,紧跟刘伯钦身后,向里走去。

熊二倒是不在意玄奘的态度,不过熊二看向刘伯钦的目光却是有些耐人寻味,他只是性子憨,却不是痴傻,一介凡人看到他竟然不慌不忙也就算了,还敢持兵以对,这般表现,恐怕不是热血少年郎,就是自恃手段,熊二怎么看刘伯钦都是后者。

况且敢邀请以妖熊为坐骑的和尚,这刘伯钦不是想吃和尚肉吧,那日少主人可是吩咐过,吃这和尚一块肉,就能长生不老,让他好生护持,他既然领了命,自然要尽心,可不能被什么妖魔鬼怪钻了空子,偏偏这和尚是个头脑简单的,可得看紧了。

急忙跟在二人身后,不几时便是来到了一个庄子。

敢在山岭之中立庄的可都是不凡,只见这庄子占地不知方圆,一望而不见边际,门前溪水流过,篱笆丛,栅栏围,是有獐鹿等野外在圈中行走,云山雾绕,倒像是个仙境。

“好住处,施主当真是好本事,竟能在这虎狼环视之地,立下这么大的一片基业。”

玄奘见状也是不由得惊叹,长安城中见惯了高楼朱户,再看这般庄园却是丝毫不在其之下啊。

“长老过奖了,山野之人,最不缺的就是力气和胆魄”,说着刘伯钦将打来的猎物扔在门前,“小的们,出来迎接客人了?”

喊罢,果见几个小厮门僮出来,将刘伯钦扔在地上的猎物拿起,“主人今日回来的好早啊,这位是?”

“这是长安城里来的玄奘长老,快去禀报母亲有贵客到了,再命厨房准备吃食,长老是吃素的,准备的花样多些,一会儿再腾一间上房出来,供长老休息。”

门僮们闻言不由得多看了玄奘几眼,满嘴答应下来,“主人放心,我们这就去办。”

说罢,又有几人来到了熊二面前,竟是丝毫不见害怕多的,还要将其牵着往那圈养家兽的地方走去,惹得熊二一阵恼怒。

“吼!”

刘伯钦见状急忙喝退家仆,“做什么,这是长老的坐骑,你们去办事罢,他是要和我们一起入席的。”

家仆们见状,不禁渍渍称奇,和尚骑熊还真是第一遭见呢。

只见熊二摇身一变,化为了一个胖乎乎的年轻人形象,跟在玄奘身后,“那汉子,和尚是吃素的,我却不是,有何肉食款待啊?”

玄奘闻言觉得熊二不懂礼貌,就像训斥,可是想到熊二的身份,话到嘴边却是不敢再说什么。

“有有有,管饱的,咱这庄子里,要说缺的是素食,最不缺的就是肉食,快进快进,哈哈。”

来到里面,才知这风景更盛,花鸟翠鸣,草木幽深,真不似凡俗人家。

“儿啊,听说是来客人了?”

一位老妇人此时在丫鬟的搀扶下走了出来,看到刘伯钦身后的玄奘和熊二,竟是面有喜色。

“是啊母亲,是从东土大唐而来,要往西天取经的长老。”

又是一番寒暄,将玄奘和熊二迎接进去,吃食五花八样的招待起来。

白云山上。

“你让熊二做了玄奘的坐骑?”

叶枫听到孟离的话,不由得一阵怪异,这可不是他的授意,完全是孟离自作主张,倒是没有怪罪的心思,他之前只想着在这一路上插手些劫难,却是没想过往这取经队伍里安插人手,没想到孟离倒是帮她办了。

如今一想,貌似这样也不错啊,熊二只是刚入玄仙的小妖而已,根本不会被西方放在眼里,对于如今的玄奘又是一個不可或缺的助力,佛门自然是不好将熊二驱逐的,但是此时不管,一两个劫难过去,熊二跟在玄奘身边,受量劫的影响,可就自然而然的成了这取经人的一部分,到时候佛门再想插手,可就不是那么容易了。

至于熊二的安危,叶枫相信以自己目前的实力还是能护持其一二的,说不得取经完成还能让熊二混个佛门果位,捞上一笔功德呢。

“对不起师傅,是我自作主张了,我之前听师傅说起这玄奘不一般,取经人队伍更需要重点关注,当时便临时起意,不如将熊二放在玄奘身边,若是以后有事儿,也有个传递消息的。”

孟离却是觉得自己这番越俎代庖的下决定有些冒失,此时汇报此事还有些小心翼翼,生怕受到责怪。

不想叶枫只是摇了摇头,“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你这次做的不错,为师之前也没有想到这一遭,你这歪打正着,却是不错。”

说罢,叶枫单手一挥,一轮月光洒下,正是取月术。

量劫期间,以取月术对玄奘施法,可是会受劫气影响的,之前的萧离也是对寅将军施法来观察玄奘的情况的,如今却是不必那么麻烦了,有熊二跟在身边,以后只要对熊二施术就好了。

画面中,玄奘和熊二正接受刘伯钦的招待,大快朵颐,画面中玄奘还在吃饭之前,来了一段经文诵祷。

“师傅,这刘伯钦莫非也是那九九八十一难之一,此人身上看着没有丝毫修为的痕迹,但是我看其又不像是表面上那么简单,莫非还有什么隐秘不成?”

孟离注意到刘伯钦有些疑惑,总觉得刘伯钦不对。

“确实不对,那刘伯钦乃是你杨戬师兄所化。”

“杨戬师兄?”

孟离心中一惊,不知这是为什么?

“杨戬也是个苦命的,封神之前,杨戬的母亲瑶姬下界捉拿从凌霄宝殿逃离的三首蛟龙,却是遭了暗算,被一凡间男子相救,此人名为杨天佑,也算是个才子,瑶姬虽是仙人,但是既然入了凡尘,自然也是会被凡尘五气相扰,竟是动了凡心,逆自家哥哥定下凡俗不得通流的天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