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一回柳青河没喝柳青河的水,交了一回女朋友就没亲过妹妹你的嘴。买了一张新床没和妹妹睡没和妹妹睡,你看这事情谁呀吗谁后悔。走你家屋顶了呀吗了你家院,看见妹子头顶咋没见妹妹的面。大路上不走我小呀吗小路上来,正门上不走我翻呀吗翻墙进来。石板上栽树扎不下根,照妹妹十回有九回空。远远照见妹妹家的门,不想地方单想人。”
施剑飞懒洋洋的躺在没过头顶的胸墙后边,嘴里吊着一根野草根,嘴里哼着不成调的山歌,他突然觉得要是不打仗的话,其实这样的曰子也挺不错的。自打他们第七军归第七集团军管之后,部队的待遇那可是芝麻开花节节高,比起以前那可是强得太多了。
施剑飞十八岁就从老家兴安出来到桂林讨生活,听说那里活挺多的,可到可等他到了桂林后才发现,这世道哪都不好混,在老家好歹每天还能混两碗野菜混玉米饭,可到了桂林后他连一碗稀粥都混不着。眼看快要饿死了,最后在街头看到有当兵的在那里摆了张桌子招兵,为了活命他一咬牙一跺脚就吃了这碗断头饭。
施剑飞运气不错,加入了桂系赫赫有名的第七军,当了兵之后,施剑飞倒是没有再饿过肚子,可这年头当兵也不是那么好混的,很快的七七事变就爆发了。施剑飞所在的第七军也在桂林誓师之后也开赴了战场,三年的仗打下来曾经的新兵蛋子早就混成了一个老得不能再老的兵油子了。
施剑飞当了三年兵,连里的兄弟都换了好几茬了,可施剑飞愣是连块头皮都没被擦破在,这也被他所在的五连誉为了奇迹,连里的兄弟们因此就给他取了个绰号叫施大仙。
两个月前,施剑飞所在的第七军跟着他们的老长官,也就是李、白两位长官和第七集团军合为了一股,没想到这下好曰子就来了。施剑飞和他连里的兄弟们把手里的家伙从里到外全都鸟枪换炮般的换了个遍,先是汉阳造换成了美国的伽兰德半自动步枪,从头上的钢盔到身上的军服和脚上的鞋子,就连内裤也是每人一打,就连原本每天吃的也从稀的变成了干的,隔三差五的还有猪肉炖粉条吃,这小曰子过的可把他们这些大头兵美得连鼻涕泡都冒出来了。
不过好曰子还没过几天,上头一声令下第七军全都开到了福建。对于这点,施剑飞倒是没什么意见,毕竟端人家的饭碗就得给人家卖命,这道理从古到今都是如此,否则人家吃饱撑的养你们这些大爷啊。不过施剑飞唯一有些遗憾的就是这好曰子实在是太短了,他还没过足瘾呢。
施剑飞所在的第五连阵地是第七军和四百军的结合部,在他旁边就是四百军四零一师的一个连,现在双方的阵地已经连到了一起,经过几天的时间,两支部队的士兵也熟络了起来。
这时,一阵烟草的味道从旁边传了过来,施剑飞鼻子耸动了一下,立刻就找到了烟草的来源。
一闻到这个味道,施剑飞立刻就来了精神,一个鹞子翻身坐了起来。他转头望了一下,便看到一旁一名下士正坐在一旁美滋滋的吞云吐雾。施剑飞这个老烟枪看到这样的情形烟瘾立刻就犯了起来,腆笑着走了过去。
还没等他开口,这名下士看到他后就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根卷烟随手就甩给了他并说道:“老哥,抽一支吧!”
“谢过老弟了。”施剑飞如获至宝,接过卷烟先是放在鼻前深深闻了一下,一股浓浓的卷烟味道沁入了心脾,他不禁舒服的长叹了一声,接着才把卷烟放进嘴里,并从口袋掏出了火柴将烟点着,深深的吸了一口才赞叹道。
“啊,还是这卷烟的味道香啊!”
“呵呵!”一旁的下士笑了,“老哥你这是啥话,莫非你可是上士,一个月八块大洋的饷银难道还抽不起烟,再说了部队不是每个星期都有烟发吗”
“你这娃娃懂啥!”施剑飞哼了一声,又重重的吸了一口烟,从鼻子里喷出了一股浓浓的烟雾后才说道:“部队一个星期才发两包烟,每包烟才十根,这点烟能干啥,不到两天就完了,害得老子只能抽旱烟过瘾。”
由于这个阵地是第七军和四百军的结合部,因此阵地上两个军的士兵都有。虽然双方分别隶属于不同的部队,但是对于香烟这个事情的看法却是一致的。不管哪个时代,大凡当兵的都是烟鬼。部队里发的那点烟根本就不够抽的。(阿顶的父亲是一名当了二十多年兵的老兵,曾经参加过一九七九年的对越自卫反击战。他曾经告诉过阿顶,在他的部队里,百分之九十九的人全都是烟鬼,有一次进攻的前夕,阿顶的父亲就创下了三个人一晚上抽掉两条烟的记录)
看到施剑飞愤愤不平的样子,一旁有人不乐意了,插嘴道:“我说施大仙你就知足吧,以往咱们还没和苏长官合为一家的时候你抽了这么多年的卷烟也没见你抱怨,怎么今天好不容易有人白发卷烟给你了你倒不乐意起来了我看你这人啊就是皮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