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朝的文武官体系(1 / 2)

 隋朝官制的特点是结束了封建社会早期的三公九卿制,完成了废三公和建三省的中枢机构演化过程,为后世的三省六部制的确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师、三公在隋初时亦置,但后来逐渐取消,代之而起的是三省的确立,即尚书省、内史省(后改为中书省)、门下省,三省长官实际都是宰相。

隋朝时,由尚书省统辖的六部,实际上成为中央的最高行政机关。

尚书左仆射——为尚书省的长官之一,掌管吏、礼、兵三部,兼掌纠弹;

尚书右仆射——为尚书省的长官之一,掌都官(后改名刑部)、度支(后改名民部)、工三部,兼知财政用度。

侍郎——六部每部各设四司,每司设侍郎一至二人,为各司之长官,共二十四司,设三十六个侍郎。炀帝时,侍郎又升格为各部的次官。

郎——六部二十四司的长官。炀帝时侍郎升格为各部的次官,各部下属的二十四司长官改称郎。

员外郎——六部二十四司每司各设员外郎一人,为侍郎之次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