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身负重伤(1 / 2)

 李鹊徐徐道来:“吴兄因为家中老母重病,这才离乡远去。他说家中老母的病需要一味药,这味药极其罕见,可遇不可求,却生长的地势都极其危险,就算拿到了药,也不见得可以有用上的福气,吴兄每日出行便是寻药去了。”

这样说来,李鹊越发敬佩昭合欢,小小年纪便为了老母亲肯到边关来吃苦,着实有心!

燕北城点了点头:“什么药材?”

“天山雪莲,生长在干燥的深山中,最为陡峭的地方,且不易被人发觉。从古至今有许多人为了寻此药丧了名,往往是拿到药,也跌下了山崖!”

他了解的这么多,也只是在古书上记载的。

燕北城皱眉,如此危险她还要每日去寻,要这味药材到底有什么用?

“好,你先下去吧。”

燕北城却将这味药牢记心中。

‘天山雪莲……’

李鹊刚走到帐篷门口,又被燕北城叫住:“等一下!李大夫,你可知天山雪莲的样子?画一幅图给本王。”

“属下也只是在古书上看到过图,至今还记得,长的和莲花没有分别,很难让人觉得是一味药材。”李鹊又折了回来。

将士已经呈上了笔墨和纸张,李鹊伏在桌子上小心翼翼的画了冰山雪莲的样子。

第二日,燕北城特地出军营一趟,他骑着马奔波到一望无际的荒原,眺望远方的山脉,直接选中那处最高的山,双腿夹紧马腹:“驾!”

一个时辰后,才到了这座高峰下。

他在边关十余年,从来没来过这处山,因为这山上有猛兽出没,曾经他的副将来这处山上狩猎,被野虎活生生的吞了。

此后将士们说这座山有守护灵,不得冒犯这些生灵。

可是燕北城不觉得,在他眼里都是畜生罢了,不过分温顺的还是凶悍的。

他喜欢凶悍的畜生,每次打猎射中的也总是跑的最快的羊,他喜欢看这些最厉害的生灵在他手下屈服的感觉,这会让他觉得,整个边关都是他的。

广袤无垠的天空,稀薄的空气……哪一样不必奢华又富丽堂皇的皇宫好?

燕北城下了马,将马匹拴在一处石头上,跨好了剑便往山脚大步流星走去。

起初还好,但是还没有到半山腰,燕北城便有些上气接不上下气。

只是走了五分之一,便如此陡峭,真不知道那个小姑娘每天怎么忍耐的!

燕北城脚下一滑,一个踉跄险些滑下山。

他极速往下滑着,一手拉住一颗长歪了的树,待定住身形后,一个跃身又牢牢的踩在一块磐石上。

他再也不敢掉以轻心,仔细的勘察地形,比刚上山时又小心了几分。

又过了两个时辰,燕北城才行至半山腰,然而他的罩袍已经被灌木挂破,整个人灰头土脸的,没有比昨晚昭合欢回来的时候好到哪里去。

他又想起了那个女人手臂上的伤,触目惊心。

也许她以后每日都会带着伤回来,新伤未好,旧伤又添!

“真是蠢女人。”燕北城嘟囔一句,又继续往前走着,他将宝剑当作支柱,支撑着他的身形得以稳固。

然而从前任何时候,燕北城都最爱惜这把宝剑。

这是他离宫那边,永乐帝亲自命人打造送给他的,他拿着这支剑赢了第一次胜仗,此后再也没有败过!

这么多年来,它被鲜血沐浴的更加锋利有灵气。

燕北城极爱这把宝剑,每次打仗回来,他都要仔仔细细的擦拭。先把宝剑打理好了,再处理自己满身的伤。

军营中的将士们都背地里取笑他将宝剑看的比女人还要呵护。

可是现在他却甘愿用这把剑当一个普通的枝干。

一直到了深夜,燕北城还是没有回到军营,甚至将士们都着急了,像热锅上的蚂蚁不知如何是好。

他们离了燕北城,就是少了主心骨,以后还怎么打仗?正是因为跟着他,才敢出生入死,才敢在沙场上拼命。

因为他们知道,就算自己命丧黄泉,家中的妻儿老小也会得到照顾,燕北城不会亏待了他们。

昭合欢也出了帐篷,看着众人急躁的神情,不解的问李鹊:“这是怎么了?又要打仗了?”

昭合欢比较幸运,来到这里后已经打赢了一仗,西夏那便一时半会儿也不会猖獗起来。

“是王爷,早晨骑马独自去山上打猎了,不准任何人跟着,可是现在还没有回来。”李鹊的神情也无比担忧。

“不能坐以待毙!兄弟们,我们去上山,找不到王爷誓不罢休!”

“好!我随你去!”

“我也去!”

越来越多的人准备加入队伍去寻燕北城,生怕他有什么闪失。

于攸却制止他们道:“现在是午夜,深山上什么都看不到,你们如何寻到王爷?且山脉附近野兽出没,你们去都是去送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