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打的不错,参军前干什么的?”
看着射击位上趴着的这个年龄差不多三十来岁的男人,马友安便开口问到,枪打的比民团的不少老兵都好,显然不是一般人。
“报告长官,我是十五号农场的工人,在农场拿公司发的枪打过狍子,枪打一般,让长官见笑了。”听到长官的问话,杨朋便开口回答到,同时在心里暗道幸好这当自己选择在农场里工作,要不是农场里配发有步枪,要不然可真不好解释这些。
“哦!”
听到这个新兵的话兵,马友安细细打量了一下这个三十来岁的新兵手里的步枪,和其它新兵的全新的步枪不同,这支步枪地护木上明显有着全长期握持的痕迹。
“你,去给我把这块铜元卡在靶子上。”
看着眼前地这个叫杨朋的面色有些冷然中年新兵。马友安从口袋里拿出一块铜元出来,对一个新兵开口说到。马友安想试试这个新兵的枪法,摸摸自己排里地底子。
公司铸币厂制造的铜元和外界其它省份制造的铜元相比,尺寸规格还不及外省铜元的一半。和后世五角硬币地大小重量很是接近,这种小号地铜辅币仅仅只能在西北流通罢了,西北人早已习惯了这种小规格的铜辅币。
“能打中那枚铜元吗?”
放下望远镜,马友安根本就看不清楚百米外那枚夹在靶子上的铜元。于是便开口问到。马友安知道这压根差不多等同于为难。
“我试试!”
听到长官这么问,杨朋便开口回答到,然后仔细看着百米外靶边上那一点并不明显的凸起,杨朋知道那就是那枚铜元,同时开始调整呼吸,瞄准着那一点凸起。
三年前在白朗军里当土匪时,杨朋的那手枪法在整个白朗军里,几千号人马里都是数一数二,当年正是靠着这手活计。杨朋才得已平安的逃回家,带着老婆孩子逃了几年,才逃到西北总算安定下来。
当接到公司下达的征兵通知时,杨朋知道自己原本安定的生活要结束了,如果按照杨朋过去的脾气。接到这种通知。杨朋会连想都不想,就会提着公司发地枪。带着老婆孩子再换个地方。
可是从看到挺着大肚子的老婆,还有在屋前的空地上玩耍的孩子,看着他们身上穿着的学校地校服,杨朋知道如果没有西北,恐怕自己这一家子直到现在还是颠泊流离,过着饥一顿饱一顿地日子,两年前,才满周岁的小三子就是在冬天时受了寒,最后病死地。
杨朋不愿再让家人过那种日子,也知道自己的妻儿已习惯了这种安定富足的生活,每天都顿顿能吃饱,一天还能吃上一顿肉,虽然那土豆泥味道并不怎么样,可是对于杨朋而言,这种安定的生活却是一家人梦寐以求的事情,就是为了自己的这种生活,杨朋知道自己除了拿起武器之外,已经没有任何选择。
“叭!”
果断的扣下扳机后,杨朋知道这一枪绝对不会落空,过去在白朗军里的时候,杨朋曾经在一里多地以外,一枪打中过一个北方军军官的脑袋。
“啊!”
从望远镜里看到那块铜元被击飞之后,马友安都有些不太相信自己的眼睛,也难怪,距离这么远,靠肉眼几乎都没有办法看到那枚铜元,他竟然还是一枪击中了,这枪法,就是放在总团的两个团里头,也是独一份。
“好!兄弟们,咱们排里出来这么一个神枪手,大家呱唧呱唧!”
看着眼前这个面色依然很冷淡的杨朋,马友安开口大声喊到,同时用力鼓起掌来,马友安之前可没想到自己的排里,竟然还有这么一个枪法非常出色的新兵,尤其是在将上战场的时候,一个神枪手在战场上,顶一条机枪用。
听到周围战友的欢呼声和掌声,杨朋并不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的,此时的杨朋心里所想却是家将已怀孕几个月的老婆,还有自己的儿子,只盼着这场仗能赶快打完,然后回到老婆身边,照顾老婆孩子,这些年可苦了他们了。
对于每一个刚刚加入军队的西北的军人而言,无论他们是志愿参军,还是应征入伍,但是在他们的内心深处总是有着他们认为需要自己守护的东西,无论是他们的家人,还是他们的生活,这就是西北的军人和国内其它军人不同之处,为了家人以及他们的生活而战。
看着眼前的几十名新兵尚有些稚嫩的脸庞,房年钧知道这些新兵大都是中学里正在上着高中的学生,为了西北他们放下手中的课本,选择了拿起武器,和其它的很多西北人不同,这些看起来仍然有些稚嫩年青人,有着更多的热血。
“立正!”
喊出口令后。房年钧扫了一眼排成三排的士兵,房年钧在心里点点头。虽然这些新兵地脸上依然透着稚气,但是目光却非常的坚毅,而且随着自己地目光。他们的军姿也更加的标准。
当看到长官地眼光从自己身边扫过时,背着步枪的秦少岭连忙更加笔直起来,以使自己在长官眼里的形象更好,用眼睛的余光秦少岭看到自己地弟弟地军姿好像比自己更标准。穿着军装的秦少峰显得比自己更显威武。
“咔”
“你们告诉我。这是什么!”
从腰间的刀鞘抽出刺刀后,房年钧将手中的刺刀举至面前,紧紧的盯着眼前的新兵大声的问到。
“刺刀!”
三十三名新兵,看着长官举手中的两尺长的刺刀,在阳光下闪烁着地阵阵寒气,秦少岭不知道为什么长官要问这个问题,这不就是一把刺刀吗?
“不是!梁山,告诉他们这是什么!”
这些新兵的回答让房年钧感觉并不满意,那怕就是傻子都知道。这是一把刺刀,但是房年钧要的并不是这个答案。于是便喊到站在自己身后的军士,以让他告诉这些新兵这是什么。
“这是一把刺刀,但是它象征着军人的血性,军人有胆魄。军人地灵魂!”
听到命令后。向前正步走了一步地梁山,目不转睛大声回答到长官的问题。刺刀在西北民团中意味着什么,这是每一个民团士兵都必须要劳记地。
“是的!刺刀就是军人的魂魄!一支不敢刺刀见红的部队,就没有任何战斗力可言,西北不需要不敢拼刺刀的怂兵!”
看着眼前的新兵们,房年钧大声的喊到,在民团之中,虽然一直以来所有的战术运用核心,就是充分发挥民团压制火力与自动火力优势,利用优势火力大量杀伤敌军。
但是即使是在这种战术核心下,拼刺被民团视为最后的看家法宝,只有敢拼刺刀的军队,才能战斗力可言,实际上换句话说就是只有敢拼刺刀的部队,才有勇气去面对一切敌人,并有信心击败一切敌。
司马之所以重视刺刀的作用,实际上就是因为在曾经的一个年代,中国的那些军人们相信刺刀可以打败原子弹,而实际上任何武器都不过是一把与敌人搏杀的刺刀,拼的就是人的胆略和意志。
对于军队而言,意志在很多时候甚至于比优良的装备更加重要,而民团之中进行的高强度拼刺训练,其目的就是让普通的战士更加自信,让他相信自己的意志和力量,只要拥有这一切,就可以击败一切。
“魂魄!”
听到长官的讲话,秦少岭第一次发现这支挂在腰间皮带上的,那支有些过长的刺刀甚至于有些蠢笨的超长刺刀,竟然还有这样的意志,想到报纸上说的田子他们在发射出步枪里的子弹后,奋然用刺刀挑死数名凶徒,即便是在敌人的枪弹下,他们仍然刺刀刺入敌人的胸膛,这就是军人的魂魄吗?
“杀!”
在训练场上,伴随长官的口令,秦少岭的嗓子里喊出的刺杀声,然后持着步枪用劲最大的力量冲着穿着土黄色军衣的麦草假人刺出了一刀,当用力的抽出刺刀的时候,秦少岭看到一丝红迹从假人里涌了出来,而原本透着阴冷的光洁的蓝灰色刺刀上,已经沾染成了红色。
“这……”
看着已经染红的刀身和变正渗着血迹的假人,秦少岭一时变的不知所措起来,这是怎么回事?怎么假人身上会有血,看着土黄色的军衣上刺目的血迹,秦少岭忍不住有些目眩。
“杀!”
就在这时一旁的负责训练的班长再次发出口令,听到命令后的秦少岭几乎如同本能一般,发出了大声的吼叫上身前伸,居后的右腿用力前蹬助力,对着假人再次刺了过去。
“杀!杀!杀!”
伴随着长官的口令,和自己喉间的怒吼声,秦少岭的奋力的向着已经被染红的假人上刺去,每一次抽刀返回的时候,都会有一些血液被随着刺刀带头,而溅秦少岭的脸上,此时秦少岭完全没有注意到这些。
“呕……”
当随着口令收枪立正之后,看着原本假人身上那件土黄色的军装已经被染的通红,甚至于在被染红的破布和杂草之间,秦少岭还看到一些白花花像肠子一样的东西,再加上鼻间闻到的血腥味,忍不住弯腰呕吐起来。
“等他们吐完了,让他们戴上护具进行拼刺训练。”
看着自己排里有一多半的新兵都在那里扶着枪趴在那吐着,房年钧开口对身旁的士官周启新说到,这些新兵会这般表现,并不出房年钧的意料。就是在过去民团的训练中,也有一些人如此这般。
在杂草扎成的假人的肚子里塞进去几尺装满动物血的肠子,让士兵在刺杀假人时能更直观的感受刺杀的直实性,是一直以来民团用来训练部队的一种最简单的办法,就像训练场上动物的内脏和肠子随时会被炸飞到正在训练中的士兵的身上一样,都是用来让士兵适应战场的一种训练方式罢了。
“排长,就这么几天,咱们真的能把这群新兵变成兵吗?”
看着那些趴在那里呕吐着的新兵,周启新开口问到,作为民团的三期兵,周启新不过是刚刚结束了新兵训练罢了,可是在这个特殊时期,则被直接委任成为班长,不久将带领这批新兵走上战场,看着这些新兵的这个模样,周启新在忙乱里怀疑起来。
“我们过去和他们都是一样,战场会把他们练就成为一名合格的士兵。吹哨子,让他们集合进行拼刺训练,我们没有多余的时间。”
看着呕吐过后,面色有些苍白的新兵们,房年钧开口说到,没有多余的时间,是现在整个民团的上下的共识,每一个人都知道让这些远还称上兵的兵在没接受完系统训练之前,就上战场,无疑是场谋杀,但是现在却不得不如此。
因为没有时间,而司马看到那些新兵的时候,心里虽然想保护他们却是无能为力,只是在心里盼着,整个计划能自己计划的那般顺利,在尽可能避免伤亡的前提下,彻底解决现在工业区面临的问题。
“嘟!”
随着命令的哨声响起来,还末来的急擦掉因为呕吐而出现在眼角里的泪水,秦少岭就连忙提着步枪朝队伍里集合。
“哥!还行吧!”
之前看到大哥呕吐的时候,秦少峰并没有过去帮忙,以免让大哥感觉面子上挂不住,必竟这种事并不是什么张面了的好事。
“嗯!没事!你呢?”
看到二弟关切的眼神,胃里仍旧翻腾着的秦少岭心里一暖开口回答到,秦少岭知道现在自己兄弟二人在一个班里当兵,恐怕更多的时候,自己要依靠二弟的照顾,而很多时候二弟都是不露声色的照顾着自己。
“嗯!集合去吧!”
看了大哥一眼后,拿过大哥手里的步枪,用手帕擦去刺刀上面的血迹,然后秦少峰便开口回答到,同时把步枪还给大哥,然后兄弟二人就朝集合点跑去,准备接下来的训练。<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