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两份报告(1 / 2)

开挂神医 沐轶 0 字 2020-10-06

 康鸿问:“应该不止是这些问题吧?不然不会找律师的。”

梅舒云微笑道:“你真厉害,一下看出还有问题。没错,这个案子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医生篡改了病历报告。病人家属查阅病历资料时,发现了两份不同的病理报告。

病人家属认为医院肯定有问题,不然干嘛要修改病历报告?但是省二院一直坚持他们没有任何过错,拒绝赔偿。

病人和家属找到了我,因为我上次那个你替我解释的医疗纠纷案子完胜,效果很好,争取到了必要的赔偿。这个案子实际上是上一个案子的家属推荐来找我的,说我打医疗官司打的很好,不过我看了之后心里没底,你再给我指点指点。”

康鸿说道:“手术本身和后续治疗都没有大的问题,最大的问题就在于他出了两份病例报告,其中有一份明显是假的,你们查过没有?”

“嗯,我还没有跟医院做过深层面的沟通。想听听你的意见,再决定该怎么与医院进行交涉。”

康鸿说道:“病历资料显示,省第一人民医院做胃癌根治术,术后病理报告为体前壁溃疡型粘液细胞癌,浸润全层,上切线见癌变组织累及,下切线未见癌变组织,清扫淋巴结中,均未查见癌变组织,这是正常的。

可是另一份同一天的病例报告却显示,上下切线均未查见癌变组织。于是出现了两份病理报告。这个需要你查清楚到底怎么回事。

单从病历资料看,我怀疑第一份报告是真实的,反映了当时手术的情况。第二份可能是后补的。

因为手术中出现了一些变故,导致后来再次更改病历资料,又或者医生个人的原因做了更改,具体我不清楚。

手术本身从病历资料来看是没有问题的。胃癌肿瘤极易沿胃壁浸润生长,按照手术规范,在手术后的病理检验中,一些病例可能会有癌细胞残留,这是难以避免的。

手术中快速病理检验并非常规,所以少数患者的切片阳性在所难免,这个谈不上有过错,因为患者的切线距离原发灶已经达到了五厘米,按照手术规范是符合胃癌切线的手术原则的。

所以,这次的病理切片阳性在合理范围。不能因此认定手术没有成功或者手术责任事故,这之前的治疗也符合医疗常规和手术规范。

即便出现了切片阳性,医院也有一定责任。因为医院按理应该跟病患交代清楚情况,确定下一步的治疗方案,不能够改动病理报告。

不管他出于什么原因,这都是错误的,是违背医疗原则的,这一点是医院的错误。

后面病患到省第二人民医院治疗中出现了严重的并发症,这些都归于第一次的手术。因为第一次手术改了病例报告,这个就从治疗角度来说就没有什么道理可言了。”

这并发症,我看了资料之后,也是属于手术很可能会出现的正常并发症范围,跟篡改病历资料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因此,你要说服病患家属,不能把后面的并发症治疗全部归咎于第一次手术。因为我前面讲了第一次手术实际上本身不存在问题,只是医生事后的说法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