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布鲁林区。
“自由的感觉真好啊!”一个衣衫显得有点凌乱的年轻人,贪婪地呼吸着新鲜的空气,露出一副心旷神怡的表情来。路人都用奇怪的眼神看着他,就像看一个弱智。
史密斯丝毫也不以为意地笑了笑。对他而言,哪怕这浑浊的空气中,夹杂着汽车的尾气,却仍然让他甘之如饴。
待在五十一区基地的这段囚笼生活,让刚刚逃出囚笼的史密斯,差点难以适应外面的天气,用手去接触阳光,还有一点被火灼烧的感觉。好在经过这几日来的颠簸,他已经逐步适应了外面的环境。
四天前的夜里,在基地的所有工作人员都休息后,他终于开始了逃亡行动。
“忠诚”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简单地说来,有点像是个人崇拜,又有点像是信仰方面的东西,或许和心理暗示也有关联,但当史密斯真正施展开来的时候,还是觉得这一招很好使用。
当他开始控制基地值班的工作人员的思想,并让他们给自己打开基地的门的时候,所有的人的眼里,都是狂热,有的工作人员那炙热的眼神,甚至让他觉得那些人都是同性恋。
好在一路有惊无险地出来了。尤其值得幸运的是,他在路上,逃脱了起码十多起追兵,这其中甚至包括基地派出的装备有防止脑波作用的特制头盔的特种军人。
到了拉斯维加斯,史密斯不敢乘飞机。虽然他可以通过改变机场安检人员的记忆的方式堂而皇之地进入到机舱,但他却担心机场的记录录象会出卖他的行踪。因此,他选择了盗劫一辆小轿车回纽约。
一路上,他现自己的特异功能还真好使。吃饭的时候,他在改变服务员及餐厅老板的意识的同时,随便递上一张白纸就解决问题了;给汽车加油的时候,他也如法炮制,效果也很理想;尤其是在警察设卡临检的时候,他也靠改变这些人的记忆,正大光明地蒙混过关。
现在,他终于回到了纽约,回到了他从小生长的地方,心情自然是非常地良好。
随便找了个偏僻的街道停好车,史密斯悠闲地走在大街上。由于心情激动,他不时做出一些夸张地动作,借以宣泄心中沉积已久的郁闷。路人都在观望这个奇怪的年青人,看他的样子,并不太像神经不正常的人啊。
不过史密斯的衣着,还是引起了路人的注意。现在时值纽约盛夏六七月的天气,这个年轻人居然还身着春秋装,实在是让人费解啊。
而且看他的样子,并没有挥汗如雨的不适感,难道说,他就体会不出这自内心的酷热?
史密斯依旧沉浸在他的个人天地里。别人怎么看他,这并不重要,重要地是自己终于自由了。
夏天阳光明媚的纽约城区,一切都那么地让人心醉。一年四季,都可以悠闲地被阳光照耀,这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啊。原来,自由的气息就是这样!无拘无束地做任何事情,实在是人生的一大享受!史密斯现在已经体会到“自由”一词,对于一个人的真正含义。
又走了一条街区,史密斯地心情激动起来。
家?
家就在不远的地方,那里是自己从小就生长的地方。
越靠近自己的家,史密斯的心就跳的越快。虽然仅仅只是过去了几个月,但却像是经历了几个世纪那样长久,母亲慈祥的笑容,父亲那一头皱纹都浮现在了心头。
儿时生活的点点滴滴,都一一浮现在史密斯的心头,让他的心不由一热。
还有他的女神玛莉莎,现在还好吗?是不是还住在自己的那间房间里,等待着自己地归来?
想到这里,他突然一阵恐慌:万一真的如基地的工作人员所说的那样,家里接到的是自己的阵亡通知书该怎么办?玛莉莎还会等自己吗?要知道在军队中拼命打拼,除了当军人是个不错的职业外,就是为了将来能和她生活得更家美好——要知道军官的福利可是非常高的。
史密斯习惯地看了看立在社区街口的大钟,原来今天刚好是一个美好的周末,难怪在交通糟糕异常的纽约城区,一路上竟然没遇到塞车,而且现在时间还不到中午十一点。嗯,有着礼拜习惯的父母,现在应该还在教堂做礼拜,而玛莉莎也应当陪伴在二老身边才是。
史密斯沉思了一下,信步来到了一家快餐店。
对于食物,史密斯并没有兴趣,他在这里的目的很简单,那就是想再次检验自己的控制能力。
站在快餐店的入口处,史密斯左顾右盼的样子,一下子引起了店员的警觉。
“不好,这个人好像从来都没有见过,神情也很古怪。看他的手一直放在裤包里,衣服内应该藏有攻击性的武器。他是抢劫的吗?”警觉性颇高的店员越想越不对,悄悄地将手按向了警铃,一旦情况不对,就立即报警。
史密斯清晰地感觉到了店员的想法,不由淡然一笑。
“嗨,迈克,好久不见了,你还好吧?”话音未落,他便热情地朝着一个中年男子走了过去。
中年男子的表情从一秒钟前的呆滞,一下子变化成为了老友相见时的喜悦,而坐在餐桌一旁的他的女友,也很快加入了他们谈话的行列中去。
“原来是找朋友啊,看来我实在是太小心了。”本想按动报警器的店员松了口气,微笑着又投入到了自己的工作中去。
迈克和他的女朋友,还有史密斯三人,开心地谈起了儿时地趣事。但是奇怪的是,迈克的口中说出来的,却是另外一个名字“尼克”,这是史密斯的小名吗?
大约十分钟之后,史密斯和热情的迈克拥抱了一下就依依不舍地告别了。
走出快餐店后的史密斯,又看了下社区广场的那口大钟,时间已经差不多了,当下连忙向他的家走去。
现在这个时候,店里的迈克到底是谁,已经不再重要了。
史密斯知道他父母的习惯,做完礼拜后回家的父亲,总喜欢在院子里检查他的汽车,而母亲则待在厨房里做曲奇饼。
大脑里,他突然出现了那香甜的曲奇饼味道,还有家里温馨的点点回忆。所有这一切,让史密斯的神思一下子恍惚起来。
刚走到家门口的那片草坪的时候,一阵狗叫声,让史密斯从美梦中惊醒过来。史密斯瞪了一眼,那只狗“呜”的一声,一下子便没有了气势,出几声哀鸣后,悄悄地溜掉了。
家里养了狗了吗?史密斯有些糊涂了。他习惯性地大声喊了一句:“爸爸、妈妈,我回来了。”然后就走到了房门左侧的走廊上,随即坐到了吊床上。这是他从小长到大的习惯,回家前总喜欢到这里坐坐。
史密斯很享受眼前这一切,除了几声微弱的狗鸣声,一切都和记忆中一无二致。
“你到底是谁,为什么坐在我家的门口,你到底想干什么?”一个浑厚的男人的声音响了起来,这让史密斯一下子呆住了。
他一脸惊奇地看着眼前这个从房子里走出来的陌生的黑人,皱着眉头说道:“该我问你才对吧。你是谁,为什么到我家来,还对我说这些奇怪的话?”
“先生,这是我的家,请你立即停止你的胡闹。如果你再纠缠下去,我可要报警了。”中年黑人男子看了史密斯几眼,脸上一片惊疑,小心翼翼地说道。他弄不清楚眼前这个年青的白人是不是有精神方面的障碍,要知道疯子的力气都很大,他可不想去激怒一个疯子,这样他和家人的生命安全都得不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