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它的獠牙足足有十多厘米长,有的尖尖的露到嘴巴外面,闭合之间足可以贯穿人的身体,想到这里我不禁头皮发麻。
我向伍德示意,让他把烤好的袋鼠肉都拿了出来,一条袋鼠的腿根本满足不了大野猪,更何况上面的肉已经被我们割下来吃掉了。
果然,大野猪只吃了几口,便把那个袋鼠腿丢在一边,然后又把嘴巴伸出了洞里。
我赶紧把一块袋鼠肉干递了过去,我想此刻的我比大金牙面前的胖大厨还要孙子吧?那简直是一定的,我现在只想喂饱大野猪,让它吃饱喝足,打着饱嗝离开,即使看到我也懒得咬上一口。
大野猪欢快的叫了一声,就那块肉咬在嘴里吃了起来,这些肉干尽皆出自我的手中,曾经在布莱登大酒店征服了王子和总督等一众宾客的味蕾,此刻却好像变成了不值钱的烂白菜,被大野猪胡乱嚼着。
我相信,大野猪也不曾吃到这样的美味,它吃的很是欢畅,一大块鼠肉三口两口便吞进肚子,然后又把嘴巴伸进洞里。
看着自己辛苦烤出的肉干被这个大块头糟蹋,我的心也在滴血。我只好安慰自己,滴点血总比没命要强。
就这样,我用一头袋鼠烤出的肉干被大野猪吃了个干干净净,它似乎吃得太饱了,对我再扔过去的肉干开始变得挑剔起来,像一个宴会上的贵妇人,矜持地吃着各式的美味,最后终于心满意足地哼哼着离开了洞口。
我和伍德相视苦笑,我们近乎一天的劳作成果化为乌有。
好在大野猪已经吃饱喝足,不会再有什么危险了,我们便躺在山洞睡去。第二天早晨醒来,我和伍德有些傻眼,食物被大野猪吃了个干干净净,我们需要饿肚子了,只好拿起水壶喝了几口水勉强充饥。
好在我还能在路上找到一些野果,可以让我们补充身体失去的热量。我只好四处留意有没有动物,没有肉干,我们在荒原活不过三天。
还好,我的运气不错,一头野牛出现在我的面前,我一枪击碎了它逃生的希望,它轰然倒地,到了晚间变成一条条的肉干被架在火上烘烤。野牛肉的味道远比袋鼠肉要好吃,我和伍德咕咕叫了一天的肚皮终于享受了美味带来的饱胀感。
剩下的牛肉也被我一一烘烤成肉干,装进了我们的行囊,有了这些肉干,我便有胆气跑到荒原的任何一个角落。
然后,当我们准备酣睡的时候,地面再次传来了有力的脚步声,我们砌起的石墙再次轰然倒塌,那张长满獠牙的大嘴巴又伸了进来。昨天的剧本再次上演,我只好把装进行囊的肉干拿了出来,一条条的喂给大野猪。
我一边喂着那张吃掉我心血的嘴巴,一边诅咒着大野猪的祖宗十八代,吃我一次就可以了,我着急去找人,不跟你一般见识,怎么还蹬鼻子上脸,还吃上瘾了,你真拿我当大户,可以随便吃了,你也不看看我是谁,我的饭可不是那么好吃的?你好好去反省去吧!
也许因为大野猪昨天吃的太饱,今天没有吃多少肉干便哼哼唧唧的离开了。大野猪明显是很享受这种不劳而获的感觉。
伍德沮丧的问:“比利,我们怎么办?”
是呀,如果这只大野猪一只跟着我们,那简直让人发狂,世界上还没能人能饿着肚子跑进荒原遛达的。我们现在的境地是不仅没有食物,而且有危胁。
我咬了咬牙,“伍德先生,我们需要把这只大野猪烤成肉干了。”
伍德是一个狩猎爱好者,见我下定决心要猎杀这头大野猪,脸上露出兴奋之色。
荒原上又迎来一个黎明,我们把剩下的肉干打包,装进包里,继续赶路,只不过,刚过中午时分,我们便找地方露营了。傍晚时分,我把猎到的一只羊放在洞口烧烤,这种明目张胆的方式,会让烤羊的气味传得更远,对那个大家伙有着强烈的吸引力。
这个山洞准确来说只是几块数千斤的巨石堆叠在一起,形成的一道缝隙,我可以从这边钻进去,从另一端钻出来,但在我的眼中却是大野猪的坟墓。
我在洞口的两块巨石之间的地面向下挖出一个深坑,又找来一些手腕粗的树干,将一端用匕首削尖,倒插在坑底,如果大野猪跌落坑底,这几根木棒将贯穿它的肚皮,让它知道它虫子大爷的厉害。
既然是陷阱,自然要进行伪装,大野猪可不会乖乖地跳进陷阱去寻死,相反,这些庞然大物能在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中活下来,便已经说明它们非同寻常,既谨慎,又果断,庞大的身躯和顶级的抗击打能力,也是它们横行荒原的资本。我在陷阱上搭了几根长竿,又扯来一些蓬蔓,割来一些苇草,进行伪装。
我让伍德先生拿着枪爬到一棵大树上放哨,他在树上可以看到下面的一举一动,我教给他一些简单的交流手势,可以让我们在不被大野猪察觉的情况下保持联络,尤其是我可以告诉他什么时候给我哪些接应。伍德本是一名军官,他对这种手势语很感兴趣,直言野战部队早应该学一些这样的手势语和鸟语,而警察也应该学习的。
我听着伍德的感慨,又把这些手势语和鸟语重复了一遍,确定伍德已经掌握才放心。
我将匕首绑在一根手腕精细的木棒上,在和大野猪搏斗时我可以把它当作猎叉使用,狠狠的刺进大野猪的心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