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心悸(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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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草原去。亚子三个星期前就说。叶刚笑笑。叶刚点燃那支已去了半截的烟,抽着,沉入到某种沉思之中。火红的烟头灼到他的指甲,他没感觉到痛。时分,亚子说她不能来了。你自个儿去草原吧。她口吻里有某些强装出来的冰冷与淡漠。

叶刚埋下头去继续创作。到草原去。这是一种心灵的预约,仿佛起于很遥远的召唤,是关于地平线那一边的……那一边的什么?叶刚到现在也捉摸不住。恍惚之中,方格的稿纸遁没,渐渐成了草原,有点枯草,新色萌整,甚至粘了点泥土。电话铃就在这时又响了。叶刚说亚子在吗?你现在在哪?我来接你……

那边的女孩笑了。连我都听不出来了吗?亚子?亚子是谁呀?声音很熟悉很熟悉。可叶刚就是想不起。收到我的卡片了吗?泥土,嫩芽,还有草原上的雪。叶刚终于想起上月底收到的那份别致的祝福,它也不过是前两天的事,但在叶刚想来,竟是过去好几年的事了。只是这女孩是谁呢?他努力去回忆,竟记不起接触过的这几个女孩,有谁的笑能这么有感染力。

女孩说你什么时候来草原呢?我来接你?她问叶刚你没有忘记咱们的约定吧?女孩闲谈的语调里,竞有一种宁静的忧伤。叶刚喉头鼓吟了一下,没能说出什么话。叶刚那时想到了亚子。亚子你现在在哪呢?女孩说就这样说定了,你就今晚上来,我等你。她说她会一直等下去,即使等不来什么,她仍然会等着把它忘了――当然,她说,那简直是不可能的。

电话挂了之后,叶刚看着话筒,呆了半响。他不知道如何是好。只是想到了那句诗;不知道你是谁/不知道你的名字/不知道这世界上有没有缘/份命运早已被上帝安排。

叶刚又走上那条熟悉的路。他不想骑车。北方的风很冷,他想借助它清理一下散乱的绪。与亚子相比,在读研究生之后,叶刚走上这条路的日子要少得多。更多的时候,是亚子来看他。那一辆红色的轻骑木兰,带来一路的灰尘,也带来亚子一脸的疲惫。亚子一个人在那世俗的生活里走得太疲惫太累之后,总是渴望诗意,渴望一种宁静的沉落,而这份诗意,这份宁静,叶刚是给了她的。所以亚子来时,总是疯一样地跨上木兰,疯一样地跑来,疯一样地投入叶刚的怀抱。那时叶刚就搂着亚子削瘦的双肩,轻轻地亚子的头发、脸庞……他并没有很清醒地想要安抚什么,平息什么,但他的确安抚了亚子的激动,平息了亚子生命中的某些惊悸与不安。正是在他的安抚之下,亚子慢慢安静下来,在他怀里沉沉地睡去。沉睡中的亚子恬淡得可爱,做着清澈而辽远的梦时,偶尔会微笑,一如盛开的玫瑰,让叶刚忍不住想吻她。就像一起在夜风里走着时,叶刚忍不住想去牵着亚子的手。亚子的手温润而细腻,让叶刚的心浮起沉落,就随后来搂着亚子整夜整夜地坐着时,一颗心在天边走了很远,很远。那一种时时激起的世俗的,最后也被还原成宁静的渴望。至少叶刚是这么想的。叶刚这么想时瞪大了眼睛。他看见了亚子。从密林深处走出来的亚子。亚子没看见叶刚。亚子继续向前走着。那个高大的男子跟在她身后,想去搂她后腰。亚子扭了几次头,把他的手打开,但柔弱得半是抗拒,半是诱惑,所以那男子试了几次,终于下了决心,把亚子给搂住了。亚子似乎想挣扎。亚子的挣扎渐渐地平静下来,终于很安静的了。他们相拥相抱。

向前走着。叶刚说不清楚自己的感觉。最大的感觉好像就是没有感觉。他只是浑浑噩噩地走着。跟在亚子他们的后面,不尴不尬地走着。穿过留学生楼,越过绿灯区和红葫芦小巷,叶刚远远地看见了亚子的小屋。他们走进亚子的小屋;拧开灯;很柔和的轻音乐响起……叶刚走近窗台。窗台的玉兰花已经开了,叶刚想又该浇水了,是吧……音乐声戛然而止。一阵难堪的沉默。什么东西重重地倒下;纽扣的圻裂;剧烈的悸动;;痛苦而压抑。

所有这些杂乱的片断,汇流到一起,无情地向前推进,终于趋向一个单一而明晰的疼痛的失叫……。

它刺破了叶刚的耳膜……然后一切都平静了,安宁了,一如流星划过夜空,在那一瞬间的灿烂与辉煌之后,落入了它的深邃与幽暗。叶刚弯下腰去,想呕吐,但吐不出什么。胃和心脏,一瞬间已经被掏空了,什么也没留下。

是不是很痛?若冰忽然问。她什么时候来的,叶刚竟然不知道。她抱着那只纯白色无杂毛的猫。猫儿蹲在若冰的膝上,凝视着叶刚,一眼深不见底的温柔的忧郁。叶刚裂裂嘴,没能够笑出来。若冰叹了口气。该来的终究会来;该去的终究会去;你也不必太在意。很久以前若冰就告诉叶刚不要在意。亚子与那韩国血统的元甲的关系在留学生中已经尽人皆知。只是没人告诉叶刚。除了若冰。若冰说一切都开始于圣诞前夕的晚餐舞会。叶刚作为唯一的中国学生应邀出席。携亚子同行。若冰从开始到结束都陪着他们。亚子后来对叶刚说这个日本女孩好温柔好漂亮哦。叶刚说是吗?他没注意亚子说这话时并没有一丁点猜虑与疑忌的意味,反倒很有些怅惘。若冰重新提起时叶刚才感觉到奇怪。想想其实很简单。亚子从那时就注意到了元甲。但元甲最初的鲜花与殷勤所频频光顾的却是若冰。至于叶刚和亚子,对他来说,就像不存在的空气,在觥筹交错之间,轻轻带了过去。若冰给叶刚看了那张装饰很精美的名片。韩国中央银行驻北京业务主管。若冰笑笑。他是个老手,勾引情人就像喝水与涮杯子一样简单。若冰把揉成团儿的名片扔进门背后的废纸篓。毫不可惜。她欠身起来,在桌子和床之间窄窄的空地里打了个滴溜溜的转,最后月光落在床头台灯底下的照片底上,看了半晌,说,是她吗?

叶刚从椅子上跳了起来,又重重地落了下去。椅子咔嚓一下断了。叶刚的心在那一刻也咔嚓一声碎了。是她吗?若冰看着叶刚,又问,一双眼睛黑得透亮。我想一定是的,一定是阿雪。叶刚摇摇头,又点点头。阿雪,是你么?真的是你么?

若冰说也许是吧。她看着叶刚把亚子吐出的污秽物清理出去,给亚子脱掉鞋,扶她上床,给她垫好枕头,铺好被子,很仔细,很小心也很温柔,忍不住又说,也许是我真的不懂。

亚子和叶刚同班。同班毕业的或者出国深造,或者下海弄潮,就算读研究生的,也是学经济法律之类的热门专业,可说是为将来热身。独有叶刚,隔着河岸,不瘟不火地看着别人游泳。这就是他所谓的诗意。叶刚说他要用哲学诗化他的生活。叶刚在诗化他的生活的同时把亚子诗化得越来越没有耐心。亚子的情绪越来越恶劣。情绪越来越恶劣的亚子总是一瓶千瓶地喝酒。喝得大醉。喝醉了酒的亚子喜笑怒骂,整夜地折磨着自己也折磨着叶刚。折磨得精疲为尽之后才在叶刚怀里沉沉睡去。她吐出的污秽物弄得叶刚满身都是。若冰说不能明白。叶刚说是吗?叶刚说亚子的心里很苦。向内强烈的渴望与向外强烈的排斥构成了亚子情感上最大的悖论。在这个悖论之中,亚子真的活得很不容易。即使她内心深处怀有比一般女孩更多更深邃的渴望,面对生活时,她也不得不变得很实际。在生活中保留太多的诗意只能让自己受到太多的伤害。叶刚说其实从一开始他就明白自己是守不住亚子的。亚子的梦想在大海那边。海很遥远,亚子的心落在比大海还遥远的地方。叶刚不是能渡亚子过海的船。所以亚子迟早会走出叶刚的生活的。迟早会的。叶刚说他早就明白。早就明白。叶刚的话语充满了无尽的苦涩。除了把本不该发生却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当作一种事实清醒地接受下来,叶刚别无选择。叶刚说但是你必须学会珍惜。上帝对待每一个人都是公平的,你应该得到什么,不应该得到什么,都是因为你该得到或者不该得到;你已经得到的,就是你应该得到的;而且是你应该得到的东西里最好的了。人不该太奢求。应该怀着一颗感恩的心情像对待手心易碎的水晶球一样关爱和珍惜它。所以叶刚说他会很平静地接受分手的事实。但在分手之前他会尽心做好每一件事。他问若冰你懂吗?你真的懂吗?若冰想了好久,才说也许我并不很懂,可是我愿意去懂。若冰说她可能不懂可她愿意去懂。说这句话时若冰看着叶刚的眼睛里有一种深邃的东西在动。叶刚把自己的目光移到了别处。

又一支烟已经抽完。划完最后一根火柴时,叶刚发现被点燃的是自己的无名指。若冰很细地看着他的眼睛。你该去草原一趟了。她把手中的笔记本递了过来。笔记本翻开的那是一大片的空白,只是在末角上,夹着两张火车票。泛黄,仿佛很旧的了。我陪你去。若冰的目光移到了窗外。外面的夜很深沉。叶刚叹了一口气,在自己的叹息里;叶刚突然变得很忧郁。他想自己是该到草原去了。离开这么久了,也应该回去一趟了,把它遗忘,并不意味着它不存在,只不过是因为逃避。有十年了吧?阿妈好吗?

火车在第二天下午到达终点站。叶刚走出站口,不知所措。这不是他想象中的站。完全是陌生的,没一丁点儿熟悉的味道,只有阳光,还让人感觉到有点温暖。这是哪儿?叶刚脑里一片混沌。一瞬间他竞有种失重的感觉,就像是大地裂成深渊,他已经变成浮萍,找不到根基,哦,亚子。叶刚莫名其妙地想到了亚子。那时候他才深刻地体验到失去了亚子的他是多么的脆弱。若冰已经走了。她说能在离开中国之前陪叶刚这么一次,已经很满足的了。她的要求并不多,就那么一点点。走时她说或许你应该给亚子打个电话,说点什么,做点什么,或者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做,就只是打个电话而已。

叶刚在电话亭外徘徊了很久,还是拿起了电话。亚子,你好。亚子在那边沉默,然后说我要结婚了,已披上婚纱,正要去教堂;婚后我们移居到韩国。叶刚笑笑。是吗?祝贺你。

我?我要到草原深处去。于是叶刚就把电话挂了。亚子握着话筒,呆呆地站了很久。叶刚,叶刚,你这是何苦?何苦呢?两颗眼泪从亚子的鼻梁上掉了下来,掉进了风里,再也寻觅不到。不。亚子疯了似地把电话挂上,疯了似地推门,跳上木兰,戴上头盔,拉上引擎,启动,飞奔,一切都疯了似的。路上的行人飞速地向后移着,他们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个婚纱飘飘的女子,惊若天仙。亚子脑里一片空白,什么也没想,她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走到天涯海角,也要把叶刚找到,找到……十字路口。红灯亮了。一辆庞大的公共汽车缓缓地路口的中心。亚子熟视无睹。轻骑木兰继续风驰电掣。亚子深深地浸入到沉思里面。她无意识地驾着木兰;木兰在亚子的无意识之外无法控制地行驶着。冲入路心。向客车撞去。红绿灯交替闪烁;司机瞳孔骤大;民警从岗台上摔了下来;只有把脸孔贴在窗玻璃上的那个活活泼泼的小家伙,还冲着失控而来的木兰与木兰上沉思的亚子,手舞足蹈,恬恬地笑着,一辆纸做的风车在窗玻璃背后小小巧巧地转着……轰响。爆炸。燃烧。火焰。浓烟。凄皮的消防车。亚子从车座上远远地给抛摔了出去,砰,重重地掉了下来。第二十四节脊椎骨喀嘣地断了。亚子没觉得疼。她依然在沉思;在沉思的碎片之间,偶尔吐出一两颗九子,叶刚,叶刚……世界在那个时候是不存在的。即使在亚子茫然地抬起头来看着天空,看着周围,又低下头去看叶刚瘦瞿得令人心悸的面容时,这周围的一切,依然是恍恍惚惚的,不现实的,像是一个只有画面而没有声音的梦境:警车,闪烁的太阳光,白衣护土,担架,血肉模糊的躯体,还有碎片,纸做的风车……亚子不懂这一切――繁复忙乱的场面――究竟是在做什么。她不懂。

她也不懂叶刚看着她的眼神为什么那么忧郁,这种忧郁是如此深地浸入心境,以致亚子有一种想哭的忧伤。亚子伸出手去,想去触摸叶刚那令人心恸的忧郁,却碰见了若冰温柔的微笑。若冰凑到亚子耳边低声说:我们就要回日本结婚了。我们是指我和叶刚。看,这就是机票。若冰扬了扬,紫红色的机票在风中洒落。亚子愤怒地攥紧了拳头,用尽所有的力气向若冰的鼻梁打去。拳头重重地落在了护士冷漠而生硬的眼睛上。护土疼得大叫一声,弯下腰去蒙自己的眼。亚子在被抛到地上的那一瞬间,神志终于清醒过来。叶刚,不――她试图挣扎;但她的胳膊被戴着面罩的冷酷的医务人员牢牢地攥住了,挣扎继续;亚子在痛苦地折磨很久之后,终于安静下来。叶刚,亚子低低地叫了两声,两颗眼泪沿着睫毛滴到脸庞之上,冰凉,冰凉。

叶刚已在这草原的浅草地带走了很远。然后他看见了羊,帐篷,红蜻蜓,阿妈,以及跪在她脚旁,警惕地吠着的小狗。一切都这么熟悉,一切又都这么陌生。叶刚走近时,才注意到阿妈老多了,耳朵聋了,眼睛也几乎半瞎。在她张嘴呷呀呷呀时,叶刚发现她的舌头竞被割去半边。叶刚的心情有些沉重。他什么都没说,也许什么都没必要再说。他站了起来,叹了一口气,心想,亚子,我该走了,你好生保重。叶刚这样想时,很恍惚,当他想到今天他所感觉到的这个亚子,他此刻这全部真实的生活,注定明天对他似乎只是幻像时,他再次感觉到脚下的土地在陷落。这种陷落的感觉让他的心境浸满了忧伤,很有些想流泪。叶刚想我怎么能哭呢?走吧,硬硬心肠,叶刚继续往草原深处走去。草原深处有座山岗,山岗那边是什么呢?会是阿雪等着他的雪山吗?叶刚不知道。他也不想知道。只是走吧,走吧。没有亚子的叶刚,在以后的日子里,即使没有阿雪的等待,也会孤独地走下去的。这没有什么大不了的问题。天还是那样的蓝,水还是那样的明净。草原还是那样的辽阔与广袤。

无聊的网恋

我,住在城市的东北角;他,住在城市的西北角。我每天都要穿越大半个城区去城市的西南角上班,那里,万商云集,商务楼比肩摩天;他,每天都要穿越大半个城区去城市的东北角上班,那里,空旷寂静,名校聚集。每天,都要在睡眼惺松中,带着隔夜的昏沉挤公交车,乘地铁。也许,偶尔会在地铁广场与他相遇,也不过是擦肩而过,失之交臂,永不会认识。然而,互联网使不可能变为可能;互联网改变了这铁一般严酷的事实,说它严酷,是因为我们根本就不该认识。我,是一个浪漫的人,命中注定要在网上相识相恋;我,需要奇遇艳遇,以逃避枯燥,乏味,烦闷和琐碎的生活。网上的交友中心和聊天室比比皆是,五步一哨十步一岗步步为营地盯着你口袋里的上网费。

那一天,我在办公室郁闷无聊之极,所有的工作都完成了,于是我偷偷地上网收信,收到一封爱缘中心的垃圾邮件。我怀着平常心点击了这一链接,在广告动画下,照例是注册登记,照片上传,网络资源……等等,我点击了最近加入网络的男性档案,在一长串的名字中,点击了一个最不起眼的对我而言却有深刻意义的名字:stone。

stone,stone,是痛,是痛,石头会感觉到痛吗?这个名字熟悉得耀眼,初恋的情人“冬”,stone,是冬,石冬,会不会是他?他现在好吗?十年一梦,往昔的伤痛已经平复,留下的是甜蜜的回忆,我是个a型的双鱼座女子,既想爱又容易受伤,伤口还好得特别慢,浪漫,迷人,敏感,林黛玉就是爱哭的双鱼座。

在网上找爱,有一种欺骗丈夫的,中国是自古以来的礼仪之帮,受骗而不骗非礼也,谁叫巧言令色的丈夫在我初恋失恋之时乘人之危,乘虚而入呢?我当时是个天真无邪纯洁纯情的傻姑娘,正处于失恋痛苦的无底深渊,当时没有互联网,我没有对象可以发泄内心的愤怒,苦恼,没有成千上万的人,没有昏天黑地的时间去玩爱情游戏。我只是对着一叠白纸,让大学时代的情人在海上触礁沉船而死;在又一叠白纸上,让初恋的情人出家去当和尚,每杀死他一回,每让他做一回和尚,我心灵的痛苦就减少一分。

话实说,在办公室我这个小女人的手闲得发慌,点击了那块又臭又硬的stone,他的资料显示:男,1962年1月13日生,体重80kg。身高1.76m,学历:大专,职业:大学教师,爱好:多媒体设计,e-mail:stone不错,跟我有共同语言,pc.自从有了电脑和internet,我就不玩既辛苦又带不来物质利益的白纸上写黑字的游戏了,开始在电脑上余生。

我这个小女人真是可耻,上网主动找情人,我已临中年,却仍是意志薄弱,受不了诱惑,人家跟我有一点点共同语言就激动得不得了,也许是想抓住青春的尾巴?再轰轰烈烈地活一把?我于是发出了一封草草的email:您好!stone,认识您很高兴,本人性别:女,30岁,现在一外资公司任职电脑部主管,如能与您交友,不胜荣幸之至。

我发这封email的初衷并不是想抛弃我的丈夫,我的丈夫在外面工作作风雷厉风行,天不怕地不怕,在家里包揽了全部家事。我们曾开玩笑说:我们互相放风筝去吧,风筝的牵线拽在对方的手中,只要其中有一只风筝被外面的电线杆或树木挂住了牵绊住了,两只风筝就各自飞向不同的方向,从此杳无音讯,如平行线再不相交;如果两只风筝都觉得外面的世界好无奈,我们就回家里,至死相爱,永不飞翔。

第二天我就得到了激烈的回应:“认识您很高兴,您的自我介绍很有意思,颇想与您一见,我的呼机号码123-4567”,第三天在回复的email中留下了手机号码,第四天我给予了我家中电话。

难以想象,在网路上认识的男人是否会是一个令我恶心的人,我不敢贸然见面,以生病,工作忙为由推脱。我在伊妹儿中写道:1.如果你讨厌我,我不讨厌你;2.如果我讨厌你,你不讨厌我;3.如果你讨厌我,我也讨厌你,发生这三种情况的结果是byebye;4.你有点喜欢我,我有点喜欢你,甚好,君子之交谈如水;5.见了一次,还要见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

他,一而再,再而三,隐隐约约,曲曲折折地约我,我是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电子媒婆一网络,促成了我们的第一次会面,约会的地点是人所共知的爱情表现主义展览地一外滩,这是我和他从单位回家转车的必经之路,我拿着一本frontpage2000的书,由他辩识我,然后去南京路上的西餐厅喝咖啡,吃晚餐,再喝咖啡,聊工作,聊电脑,聊网络,聊呀聊呀,聊得昏天黑地,乐不思归,两个陌生人一见如故,就象以前一直是好朋友一样。

我,是一个性情浪漫的人,虽然有丈夫,我的窈窕身材看不出一点少妇的模样,隐性的欺骗算不算欺骗?他,是一个健康理智的未婚男子,在网路上贴出交友征婚的信息,本是以寻找伴侣为目的,动机单纯,一个未婚男子想与一个资历相当的姑娘一见而后快,一见而了解我的容貌、体形、性格、爱好。我没有对他一见钟情,只是产生些许好朋友的感觉。

否则,怎么会在外滩的地道口分手时,问我要我家里的电话号码?很含蓄的:“您家里是否装电话?”回答:“有。”“以后您写在电子邮件中发给我好吗?”我不置可否,顾左右而言他,我怎会在eamil中告诉他我家的电话号码?若我可以告诉,我当场就告诉了。

他表达得很得体,以免当场遭拒的尴尬。

在西餐厅靠窗的角落,在迷迷朦朦的光线下,我和一个有艺术感的陌生男人倾心相谈,他不知道我有没有丈夫儿女,我不知道他有没有妻子儿子,几个小时的时间脱离了生活的正常轨道,是对于枯燥,乏味,烦闷生活的反叛。

我们的交谈始终围绕电脑技术,网络漫游,工作情况,提也不提私人感情与家庭生活。

如果说,我一点都不爱我的丈夫的话,那是错误的,我不能否定这六年的婚姻生活,强烈的爱虽已磨蚀,剩下5%的温情,绝对是我的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尽管我在网上寻找爱情,我并不打算离家弃夫。我只是不满意刻板无聊的生活罢了,我对我的丈夫没有意见,冷静的理智告诉我,一旦得到了梦幻中的爱情,他就会弃我而去,一去不复返。

在办公室的时候,我喜欢从早忙到晚,一刻也不要停歇。我的办公室包括我在内全是女人和女孩,手头工作一忙完就听到女人们和女孩子叽叽喳喳的絮语,话题内容总有婚外恋,不能也不敢去实行,谈论谈论也能缓解心中的饥渴和。每当这时我就有意无意地打电话给他:陌生的所在无谓的“秘密情人”。他也常打电话给我,问这问那,怎样申请免费信箱?什么是断点续传?如何做个人主页?要学一些什么软件?哪里有个人主页基地?哪儿最快?容量最大?我不厌其烦,耐心细致地告诉他。终于有一天,他问我,如果我晚上有问题想请教您,如何跟您联系?我愣了一愣;即使我给了您我家的电话号码,您也不会打电话给我。因为我是一个有丈夫的人。因为您从来不问我,所以我也没有告诉您。既然您问了我,我就告诉您,我家的电话号码是,不过,没有什么要紧事的话,最好……尽量……你明白吗?他比我愣的时间还长,使我仿佛觉得电话线的这一头在地上,另一头在天上,他终于能够发出枯涩的声音:我明白了,我理解您的处境。我们各自轻轻地说了声byebye就挂断了电话。

自此以后,他再也没有打电话给我,高傲的我自然也不会主动去找他。隔了两三个月,我收到了一封电子邮件:

“小姐,我不擅长用键盘交流思想,我不知道怎么对您说,我也是个有妻室的人,我的wife并不反对我与异性网友交友,我不知道我们是否应在现实生活中见面,让我们从网上来,回网上去吧!祝夫妻和睦,事业有成!”

我无法排遣心中的失落感,把这件有头无尾的小事告诉了丈夫。丈夫用怀疑的目光打量了我老半天,说了三个字:没想到。此后,一切都改变了,丈夫不再只顾工作,股票和足球,有时也陪我上网,聊天,请教我电脑软件方面的问题。甚至为了满足我的要求,读了中国古代房中术《经》,我们的比以前更为多姿多彩。

我是否爱了你

我并不是靠回忆或翻看日记才能想起初遇他的情景,那些都还没有我现在的感觉来得真切。

对我来说它总是那么真切地存在,假设要是去忘掉或模糊的话,我就不是正常理智的我了,一定是我得了遗忘症抑或是成了不会思考的植物人。可惜这些都没有出现,我仍然正常得要命,没有丝毫的混乱,我的并不聪慧的脑子并不在这上面添点儿乱。你想这时我的脑子能添点乱多好,那就没有人记住这个开始了。

可是打一开始我就不打算用深沉的调子写出来,我认为这终究错了,我打算用神经质的思维迷乱地描述它,这样才能让你明白最初最原始的情形,假若你不屑于我的良苦用心,我不知道该怎样让你静下心来。我想我们首先就应该建立一种和谐和信任,这很重要。

那时我很着急我们中文系九九级的男生怎么老不进球,我直觉得他们个个打得都很不错,相当沉着冷静,有时机敏得像个猴子。如果你认为我对他们的称赞仅是为衬托金毛的更好的话,那我就显得太小气,况且生怕落俗的心讨厌这种烂三货的伎俩。我完全是用欣赏的态度真诚地称赞他们,这仅仅是因为我的篮球打得臭得很,而他们个个比我强。但我的焦急丝毫没有一点儿用处,我们九九级的比分和九八级的越拉越大,像现代的乌龟与兔子赛跑一样。看着比分的距离越拉越大,我的焦急却不见了。我也很好奇自己怎么就放弃了。我当时就审视自己,发觉我的放弃完全不是因为我对九九级的失望,我很心安理得地站着,很心平气和。要是我当时有消极性的不怀好意的想法,我当时就能看出自己的羞愧,既然我不羞愧,那么我的放弃就是光明正大的。我的放弃丝毫没有影响我看比赛的兴致,我怀着多么敬仰的心情看他们比赛,并且我把他们都神圣化了,我跟自己打赌这一定是英雄与英雄的友谊赛。在我的敬仰让我欢天喜地时,我开始注意到金毛。他除了篮球打得很从容很谦和外,打球时爱笑爱露他的白牙齿,有着有点儿长的乱发外,简直没什么特别了。他总爱笑,特别是他球没有投进的时候,我从没有见过这么谦和的神情。他球打得很棒举手投足间都能显现他的从容,还有他凌乱的长发,我不明白眼睛怎么老盯着他看,我不知道除了做这些我还能干什么,这就足够我忙活的了。我的眼睛始终放不开他而注意别的东西,我真的说不清,跟我一块儿来的朋友说我不害羞盯着人家大男生看,而她自己何尝不是呢,我不喜欢跟金毛打配合的那个高个子,那人好高,伸手能摸到篮板,但是他看到金毛没投进时不是皱眉头就责怪金毛,没有一点儿涵养。没进球又有什么关系,就是输掉这场球又有什么关系呢,况且根本就不会输。金毛进球时我拼命鼓掌,都懒得看我的手掌是否拍红了。

男生比赛完后金毛边抽烟边看女生打球,他把篮球当作了椅子来坐,我注意到他在盯着一个九七级的女生看,盯着眼睛还不时吐着烟圈,那女生穿的是短衣短裤,身材好,长得也漂亮。我那时就站在他旁边,能清楚地看到他抽烟时眯起的眼睛上的睫毛。他很专注地看着比赛,说专注或许不好,用投入更好吧。这种神情很像他一贯的作风,不像装出来的。我深深惊呀他的投入,这让我既嫉妒又崇拜。但我由此推断他不是清教徒,连道貌岸然的善男都不是。

我们到图书馆后还一直讨论着金毛,在我们看来这永远是个不朽的话题,远比现代汉语、古文有意思得多。应该说这样的关注总在频频发生,我很快被日子里的七荤八素把脑子灌满了浆糊,把对金毛的瞬间喜爱抛到九霄云外,谁还记得那档子事儿。可有一天与我同看见金毛的女友给我说,她在图书馆看见了金毛,他两手托腮,样子可爱极了。这真是坏事儿,我虽然没有亲见他托腮的情景,但凭着我的想象我完全可以看到他托腮时的可爱状,我被想象中他的可爱打动了,我感觉到我的心被可爱温柔地撞了一下。别问我中了什么样的邪,我单单去想,一个大男孩既能沉稳从容面对比赛,又具有放松后的自在可爱,舍此我还寻什么寻,舍此我还选什么选。就爱他吧。

但爱慕的开始不是剧烈的狂热的,没有言情小说里面写得的来得容易。以后的很久时间我就想忘了似的。因为充其量他只是我向往美好的一个寄托,我把希望寄托在他那儿,就相当于我有了具体的奋斗目标。我要是没有具体目标,生活起来就好像是缺乏了动力激情,于是我就找了他。我的具体目标是无论如何得有的,而他的确定只是个偶然,所以让我狂热地追求他简直是不可能。并且我坚信爱情只是生活的一部分,以我现在的自身素质、修养,谈起恋爱来一定不好玩,没有味道,我不希望傻乎乎地去做恋人,免得做错事情自己以后后悔不已。我需要抓紧时间充实自己,所以我根本没心思跟金毛发展。

事情就耗在那我有一搭没一搭的,关于金毛的消息就像潮水一样涌过来又退回去但主要的消息也就那么三次。第一次是我们室长在图书馆也碰见了他,我们室长抬头看见是他,就指着一个金毛没有注意到的位子说,同学这有个位子。室长说金毛看了那个位子嫌它不好,但为了不辜负我们室长的好意,还是坐了下来,没一会儿图书馆管理员是走过问我们室长“满面春风”是什么结构,我们室长说是偏正结构,但语气不是太肯定。于是管理员就转问金毛,金毛把声音压低了给管理员说。我从我们室长的描述中断定金毛很谦和外加注重公德。为了这个得到,害得我一直向我们室长说恭维话感谢她。第二次是我的室友从同学那里打听到金毛家住攀枝花,彝族人,每年都得奖学金。同时也说彝族男人脾气坏爱打女人,要我小心。

我说我不怕,我天生就有被虐狂,当然这只是开开玩笑。第三次是在火车上从我们老乡那儿得来的。我老乡的室长就是金毛的老乡,有一次金毛生病,在医院里对他那老乡说,他真可怜也没个人给他削苹果。然后在火车上我就开始练习削苹果。这只能是无意识的举动,后来我为了老乡的话,去拜访那老乡时特意留心金毛的老乡,结果没在。也是无意识的举动。大致情况就是这样的,我对金毛的了解就是这样。谁都知道单有这些对了解一个人是非常有限的,我也知道,可是没什么关系,真的没有什么,反正我并不急于了解他,要是你急于了解他那准会坏事儿。这里面的道理我有点儿说不清,但我知道准会坏事儿,有时候我走路或去食堂时也会遇到金毛,并且我摸到了他的一个规律,大概下午总在五点半左右去打开水晚饭,我碰到他时我能一眼就认出他,不管他穿什么样的衣服。可我的眼光总没能和他接触,因为他走路时眼睛总是平视前方,他的个子大概有一米八几,所以眼光就高于我的头顶,与他的这种相遇,重庆人叫打望,是当天美好的话题,这给我和我的室友带来了极大的乐趣。但我遇见金毛的机率并没有我的室友多,我的生物钟是颠倒的,我老是白天睡觉晚上看书。可有一次我去上课时,我指着教室里还在上课的人说,金毛一定在里面。其实我是瞎说,结果下课时那班同学出来,我真看见了金毛。这可把我乐坏了,就好像我平白无故地捡了个便宜。我就看着他出教室,甚至他走出教室好一会儿我还没回过神找个座位来坐。于是我的室友都在起哄,可除我之外没谁明白里面的秘密,弄得别人有点儿莫名其妙,那天的课就有我折腾的了。当然我根本不可能去听课,这突其不意的收获让我诗性大发,在草稿纸上写起诗来。那是首歪诗,题且大概叫《我是否爱了你》,我扔草稿纸的时候把它也扔掉了,我也不知道写了什么玩意儿。大学的课好像并不都具有听的价值,我大部分时间是逃课的。大学就这点儿好,逃课也没人管你,只要你能及格就没人找你麻烦。可那天我恰巧就去了。

我差点儿把重要的事忘掉,我有四分之一的动机就为了给你说这事儿,我一直得意于我的逃课而忘了正经事。我就这样,我这会儿高兴做这事儿我就一直做它,直到兴致消失了为止。我要给你说的是我做的一个梦。我知道没几个人爱听梦这类东西,我也讨厌听。可这个梦很吸引人,你真该听听。做这梦的时候在进行期末考试,我白天都在抱着课本发疯地看,到了晚上我就做了这梦。有天我去学校附近的亲戚家吃饭,是我姨家,对头的。可我压根儿是这里的异乡人,连旧同学也没有,我姨家和我家是一个地方的。我不记得那天她们给我做了什么饭。我对吃的不太计较,就是在梦里也不计较。我在他家的木楼上溜达,左看看右看看,用我的鞋底蹭着地板就像在我家一样自在。金毛这时就在那木楼的楼梯口露出了他那个我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脑袋。我对金毛的出现一点儿不感惊奇。其实我也是个假正经的人,可我真的也不喜欢对芝麻大的事儿就大惊小怪。我把金毛的出现看作是理所当然,就像我逃课一样自然而然。我们就在木楼上瞎聊起来。我这人有这毛病,爱把每个人都当作熟悉顶熟悉的人。我们从木楼上聊到饭桌上,这时我姨告诉我,金毛是我姨夫的亲戚,那么我和金毛就是亲戚了?我在梦里那个乐呀,就是心花怒火放的那种。吃过饭后我们一块回校,就走在两旁好像是枫树的那种路上,地面上有一层落叶,我至今也没见过那样适合散步的路。

我和金毛就这么熟悉起来。在以后的某一天我无意瞧见一本杂志,封面人物是金毛,头发比现在更长些,笑着一张轮廓分明阳刚气十足的脸,那样子潇洒得不能再潇洒酷得不能再酷。

我翻开杂志,就像介绍某个什么星似的,简直就等于是。再以后我和金毛一起参加一个宴会。那宴会真大,人也多,很让人误认是中央什么迎春茶会之类的,我在人群里挤来挤去,我再去找金毛时怎么也找不着。我正眼巴巴地四处寻他,寻着寻着梦就断了。

我从来没有作过这样的梦,第二天在醒来时我的心花怒放,一点儿没消褪多少。我真的从没有做过这么好的梦,我一直是很会做梦的。我发过誓一定要把这梦作为小说的素材来写,如果某一天你读到类似这梦的小说,那没准就是我写的。

春节回家我差不多没想意识到金毛这样一个角色的存在。我很不习惯把这个地方的东西拖到另一个地方继续幻想。可开学后一回到学校这个环境就马上觉得感觉又复活起来,我又开始到处搜索金毛的影子。在开学的至少是三个星期我都一眼也没瞧见过他。他真是个神秘的人物,他才大三,不可能就离开学校了吧。我边看书边猜测,这并不影响我看书,我为什么老是不停地看书呢?八成就是为了更好地猜测。

我终于还是有一次在上写作课时遇见了金毛。他的长发剪掉了,不过剪不剪对我都没什么关系,我不在乎什么长发不长发的。他的脸还是一样的黝黑,他的眼睛还是平视前方,他一点儿没变。那天本来是幸福的一天,因为在傍晚时我又遇见了金毛,他手里拿着两本书去我们经常上课的教学楼上自习。大学里就自习多,你不上自习就没事儿干。可那天比傍晚晚一点儿时我遇到了一点麻烦。那是让人心情变坏的麻烦,我不想给你把这麻烦再说一遍,我不喜欢老是惦记着已经过去的坏心情,总之那麻烦惹坏了我的心情,让我简直不想呆在寝室,我背着书包也去金毛去的那幢楼,我在考虑去那时,就想到了金毛也在那儿。我觉得我必须找到金毛,把那麻烦从我心里倒出来,我要问他为什么会这样,然后经他说我才知道关于他的东西。我要跟他说话。我进的那个阶梯教室没金毛,我坐了一会儿,我什么也不想干,那麻烦弄得我一点儿心情也没有。就在没心情的这个节骨眼上,一个男生殷勤地给他的女朋友撑着伞走了进来。其实的小得就让人觉察不到。要命的是那女生很得意地甩了甩她的披肩长发才坐下来。她真有点儿姿色。要是她不甩她的披肩发我不会决定马上就走,或许我会再坐会儿。可她不但甩了,而且是很得意地甩。我站起来马上就走,一刻也不能停留。我不明白那些恋人为什么就喜欢一起上自习,谈恋爱和学习有什么关系,他们非要把它们扯在一起不可。这简直要了我的命。我在那幢教学楼并没能恰巧看见金毛,于是我决定去了另一幢,我讨厌这幢教学楼。可到了另一幢教学楼的门口,我发觉自己根本就不想进去。你要是有烦恼连教室也烦。

我从图书馆借书回来,真是奇怪,我的心情慢慢地好了。去的麻烦见鬼去吧。回来后我边听耳机边看英语,我的心情从来没有那么舒畅过,那讨厌的英语一点儿也不让我厌烦了。

我的心情越来越舒畅了,于是我就想起了应该给金毛写信。等熄灯后室友们爬上床去睡后,我点上蜡烛开始给金毛写信,我可讨厌在刺眼的灯光下写这种信,也讨厌写这种信的时候有人总在说话。那封信简直糟透了,我完全是瞎扯一通,我认为写情书就是瞎扯。我大概写到凌晨两点,写完后我把它装进信封,写上金毛的名字,还贴了邮票。其实根本用不着贴邮票,我只要把它往中文系九七级本科信箱里一投,他就能收到,哪里用得着邮票。可是我还是贴了,我以为这样才可以表明我是多么的真诚,我那时的确是诚心诚意的。我真想知道他有什么反应。我的猜测也是白搭,我能猜出个什么结果,开玩笑,我真的不希望他认真起来,一认真我就害怕,我仅仅希望他能有一丝的感动,我当时就是这么想的,当然我不可能得到有关金毛收到信的任何消息,我没在信里署上名字,我认为这样可以表明我是纯洁的。我总是卖弄我的纯洁。

没几天就写了第二封信,那天晚上我觉得孤独得要命,我觉得非写不可。我把那封信写得太好了,你看了你根本就不知道我在说些什么。我孤独时总能什么都写得很好。关键是我这样做时我就不觉得孤独了,我真把金毛当作最贴心最贴心的人了。你要是觉得有人和你很贴心很贴心,你就孤独不起来。

我的第二封信投完后,学校就开始停课举行校运动会了。开幕式时恰巧了,我看见金毛走在一方阵里,西装革履的,却不时左顾右盼。你如果见了他那神态就会和我一样,认定他连个道貌岸然的善男也不是。运动会上我有时乱窜,偶尔也拎着参赛运动员的两只鞋子从始点跟着跑到终点。我并没见金毛参赛,否则我会拼命给他写稿拼命给他加油,结果我懒得什么也没做。这运动会一点儿也不好玩儿。

就在运动会的最后一天的晚上,我的室友发现金毛在对面男生寝楼上弹吉它。这可让我们兴奋死了,我们一起在阳台上尖叫,喊起金毛的名字,直嚷嚷他弹的真好,让他再来一曲。我一点儿也不懂音乐,可我还是喊着弹的真好,我只想好好夸夸他。金毛的眼睛好像是瞅着我们阳台的,我们就断定金毛一定从信里发现了珠丝马迹,知道了是我写的。这简直让我室友们嫉妒死我了。那天晚上我激动得几乎失眠了,我洗涮时手握着水筒,就像抓了金毛的手臂一样具体。我相思了那么长时间终于有了点儿回报有了点儿反应。我突然心痛起来,我是令人幸福的心痛,我真愿意一直这么痛着。

第二天我的一个室友私作主张,通过她们什么玩意部长问金毛怎样处理那个给他写情书的女孩。她一直说我不像玩玩,我动真格的。室友的这个举动真是给我添乱,我乱得不得了,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可第二天的第二天,我那个室友一脸沉痛地给我说,金毛说他要考研。我听了差点儿没笑死,他考研和我有什么关系。笑过后我才回过神,金毛在拿这个理由拒绝我。这本来的是我的室友私作主张的,根本不是我的意思,可不管怎样遭拒绝的是我。

如果你没在这事儿上遭过拒绝,你根本没法明白那是个什么滋味,那实在不是让人高兴的事情,我简直沮丧得要命,我一沮丧就想找个地方躲起来。可这校园到处是人,根本就找不到属于你自己的空间。我在一个混帐教室里慢慢哭了起来,我的鼻涕和眼泪一块也出来了。我极讨厌爱哭的人,有些女孩受到一点儿打击就哭,我最看不起了。我真不喜欢那个时候的我,我完全是不能控制自己,我压根就没想到自己会有这反应。这是多么丢人的事,不说也罢。只是我为了拒绝的事伤心了两天。这两天我总揣本英语书早出晚归,有时看一会儿,发一阵儿呆。这个学校,你发呆也找不到地方。过了这两天,我就平静起来了。于是我写了第三封信,想作个有始有终的了断,在信的末尾,我没忘写上“这个游戏一点儿也不好玩,不玩了。”

我差不多要忘了那让人伤心的事时,我那个常在一起疯几乎总爱形影不离的室友对我说,对于那件事她绝对不能给我讲,她已经和别人许诺不准给我讲。她总爱这么卖关子,存心吊我胃口,可她越吊,我就越想弄清楚不可。她真是个不爽的家伙,我费了很大劲,说了好多迷糊她的的话,才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儿。金毛昨天去找了我!天哪!我完全想象不到事情从这起了变化,你也一定想不到。他也真是个不爽快的家伙,既然已经拒绝了,干吗又来找呢,他简直存心戏弄我,存心又来勾起我的幻想。我本打算死心了事,可是我还禁不住激动起来。天知道我究竟想干点儿什么才好。

金毛留下话,可以认识一下,我最好能去找他一下。在考虑到底还要不要认识一下金毛,或许我该忘掉这个不爽快的家伙时,我已经打定主意要找他了。我要会一会这个让我伤心两天的家伙。我是恰巧听了一个讲座才去找金毛的。我没想到那个讲座会那么好,讲座的名字叫《我有一梦想》主要讲你梦想什么就能得到什么,只要你努力,讲座完后我讨了演讲人的签名,那演讲人还送了我一句话:“你一定能够做到!”我揣着那张签名就去找金毛了。

我找到金毛时他手里拿着明天的早餐走着,我叫住了他说,我就是那个给你写情书的,我们谈谈吧,他一下明白了过来,不好意地看了看手里的相思蛋糕,说我先把它拿上去。我看着他极尴尬地走掉,还真觉得有点儿意思。等金毛再出来,他的鼻梁上就多了副眼镜,这真有点儿意思,我早就说过他连道貌岸然的善男都不是。我蹬实了脚上的高跟鞋,站直了身子,摆出了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式。我还不习惯把谈话当作战场上作战似的,所以想什么就说什么,那很像很熟悉的朋友间的谈话。只不过金毛在说话的过程中老是把他的黑色上衣翻上翻下,这动作还真让人猜测不透。但我得承认,金毛既健谈又理智,到底是大三的,跟大一的就是不同。谈话结束后我说声bye撒腿就跑,完全不顾金毛在后面盯着我的背影看。

第二天早上醒来我全没了什么激动,浑身懒洋洋的,打着呵欠夹着书本上去上课了。以后再遇见金毛咧嘴哧哧笑笑,打个招呼就完了,继续看书,睡觉写文章。还能做什么?不知道。

过有一天看着看着书,又诗意缠绵起来,随手写下一首《我不知道爱了你》。我硬说我的爱情消失在我的诗里,你信吗?我真希望我们一起去期待。

所有的浪漫只停留在微笑的刹那,当你蓦然回首时,是否真的把她淡忘,但我知道,爱一个人是要付出真心的,所以在那无言的结局里我选择了她,即使今生无缘,即使来生不再重回,但我始终为她祈祷,一个我现在正爱着的人。

你哪里下雪了吗

冬季弥漫着寂静来了,只是没有雪;冬季蒙着残酷的面纱来了,只是没有雪。

一样的日子里,你含笑地从白雪中走来,我以为这是天地的边缘。纯粹的宁静是你的凝眸,洁白的冷酷是你的细眉。

星斗的小屋挂满了透明的冰凌,冬阳将它们照成七彩的光影,于檐下细细地玩味,它是否知道,一种感觉叫孤独,一种漫长的等待。

再见你时,无故地没有了先前的那一种撼动。你说人生只不过是一场游戏,什么样的环境只不过是一个布景。我愕然,似乎命运愚弄了人生。我揉揉眼睛,想看清楚你。究竟是世界在你眼中变得不再真纯,还是世界变你为冷漠?于是恍然明白“但愿人长久”的诗句是经历了怎样人情世故的变迁才会有如此的期许。

我真感谢这个没有下雪的冬季。是它,给予我生命的力量与源泉。没有贞洁的空间,是一片和霭,不再把所有熟悉的阴影投射给你,不再企盼人生的末路上还有一个你。因为冬季里,没有雪,是不允许的。

我此后,便变得惶然,一切的一切也欣然。不敢再去默契世间的阴灵,因为没有雪的冬季,他们是森然可怕的;不敢再去投影空灵的世间,因为世间万物是一片苍白。

我忐忑不安于世人的嘲讽,便也跟随你去,而你“千里共婵娟”的热嘲冷讽,使我懂得了冬季无雪的滋味,便回首,却惊起一段愁肠……

在反反复复的茫然中,我正确地认清了你。一种风花雪月的日子里造就的木讷,一个在的荒凉世间里造就的原始人!

你的意味却总是如此的荒凉与无奈,你看待幸福的东西就等于荒凉。而我的心却是异常的明亮。孤藤老树昏鸦的惨悲之景,你愿意欣赏;小桥流水人家是我的世外桃源!

就此分手吧!我说。

这里天气不再阴疆!你说。

不,夏季的天空不如冬季,是多雨的!我说。

无雪比无雨更好!你说。

我只是漠然。

仍然是冬季,只是没有落雪……

心悸

商店里,正流行贺年卡大展销,从不赶时髦的我,却不禁动了心思要去看一看,贺卡的世界,好温馨的乐园呀!

我特别欣赏一张,并不流光溢彩,也不艳丽夺目,只为洁白中那一行谈淡的小字:“一场缘份,一次一生,别忘了我。”

不知怎的,蓦然想到你,老觉得特别适合你,那份素雅,那份清怡,那份秀美……

总以为买贺卡是小学生们的游戏,此时却觉得一张贺卡在手,万种风情都相宜。

太多太多的感触,太多太多的思绪,太多太多的心里话,何不借它悄悄传递?

相识,本身就是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