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指挥顺序(1 / 2)

 既然提到了尚方剑,为了避免像历史上那样发生袁崇焕擅自斩杀毛文龙的事情,朱由检明确道:</p>

“尚方剑只用于战时,总兵以下不用命者得以军法从事。”</p>

“总兵若不听命可当场解职,令副总兵暂代。”</p>

“平时非战时、非紧急状态不得用尚方剑,违犯军法交卫尉署羁押、军事法庭审判。”</p>

“用尚方剑斩杀或羁押人员要有记录,军事法庭后续审判定案。”</p>

对尚方剑施加了很多限制,朱由检不觉得平时需要用尚方剑,甚至只要上下能够理顺,战时用尚方剑的可能也不大——</p>

这东西更多的是显示皇帝的信重,代表着节制诸将的权限。</p>

命袁可立制定具体条款,规定可以用尚方剑处理的权限,袁可立询问道:</p>

“辽东督师、辽东提督、辽东护军使都有尚方剑。”</p>

“若是三人同时在场,应该如何决断?”</p>

朱由检思考了一下,说道:</p>

“同时存在的尚方剑,以官阶最高的有效力。”</p>

“辽东督师、辽东提督、辽东护军使共同在场时,按顺序依次排列。”</p>

“辽东督师在场,那就由辽东督师决断。”</p>

“辽东督师不在、或者无法视事,那就由辽东提督决断。”</p>

“辽东督师和辽东提督都不在,就由辽东护军使决断。”</p>

“如果是战时,可以代表朕把尚方剑临时授权给总兵,由总兵担任前线总指挥,节制其他将士。”</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