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指挥顺序(2 / 2)

划定指挥顺序,朱由检又觉得这样有些粗疏,说道:</p>

“按照以往功劳任命总兵、副总兵等武将,为他们授予勋级散官加衔。”</p>

“平时各军要拟定指挥顺序,明确接替顺序。前一指挥人选阵亡或无法视事时,由后一位接替。只要军队人数在百人以上,至少要拟定五位指挥人选。”</p>

“各军合兵之时,如果上级没有明确交待指挥人选。那就以职位高者指挥职位低者,职位相同比较勋级,勋级相同比较散官,散官相同比较加衔。”</p>

“总之,各军要上下分明,令行禁止,不得推诿误事。”</p>

这是军队指挥体系的大调整,袁可立虽觉得这样上下分明,不至于战时没有领头人。但是军中推诿、观望的事情,不是一时半会儿能够改变。</p>

甚至,因为合兵之后指挥明确,一些军队有可能远远观望,干脆不去合兵。</p>

对于这个问题,朱由检的办法就是设置各级护军,让护军逼迫总兵、副总兵等武将,必须执行军令:</p>

“各级护军负责军中内政,没有指挥权限。”</p>

“但是他们有权监督军令执行,如果主将推诿不前,护军有权催促,甚至以违背军令解除主将职权,按指挥顺序由其他将领替代。”</p>

“护军使和护军都尉上任时,可从警卫司申请一队警卫,帮助军中执法,守卫自身安全。”</p>

“护军和警卫如有死伤,锦衣卫追究到底。”</p>

这个措施,让护军这个文职军官体系,更加深入军中。统领他们的护军使,职权自然更大。</p>

袁可立作为文官,不可能不支持这个政策,当即就表示护军可以拥有这个权限,监督武将行动。</p>

朱由检这样约束武将,其实也是不得已。以大明现在的状况,武将是不得不用的,要给他们地位。</p>

但是一味提高武将的地位而不加约束,却又会引发很多问题。</p><div id='gc1' class='gcontent1'><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try{ggauto();} catch(ex){}</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