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 制度改良(2 / 2)

第三次机遇 月影梧桐 3128 字 2019-09-20

消除民族域不仅指消除满汉域同样也要消除蒙汉域、藏汉域、满蒙域等因素。

以维新三年九月初九颁布《蒙古八旗制度筹划上谕》为标志满蒙3oo来的特殊纽带和政治联姻关系宣告在形式上予以消灭帝国从此视蒙古各部与天下众民一般蒙古部落亦不必对朝廷承担额外的义务。当然作为既有历史地传承蒙古、满族与帝国朝廷的特殊联系不可能一并消逝皇帝本人在当年就纳了蒙古美女海琳为妃册封为仪妃成为皇帝维新以来所纳的第三名妃子。

为进一步稳定民族关系加强边疆向心力接下来两个月皇帝接连颁布《回部绥靖筹划上谕》与《藏部绥靖筹划上谕》两封诏书。朝廷改变了过去3oo间对回部的仇视、敌视态度第一次承认回部拥有与其他各民族相等的平权愿意授予回部在本民族聚居区域类似于蒙古地自治权可以

定官吏愿意尊重伊斯兰教在回部的传教权回部亦国会代表地名额一个为弼德院另两个为资政院标志着回部以正常的政治身份参与国家大事不再负有2oo来回部势力稍盛便招来仇杀的包袱亦不再有左宗棠征回这样的军事规模。回部历经数百年通过竭力抗争而不得的民族自主权力不料竟在一夕之间便得到皇帝的仁名远远歌颂。虽然一纸诏书很难将各民族间上百年的恩怨一朝化解但有了正确的民族政策民族纠纷与隔阂总有破冰的结局。

朝廷与西藏的关系因为涉及到中英关系相对而言比较敏感。皇帝虽然着眼于恢复朝廷对西藏当局的传统影响力但英、印当局对西藏的渗透已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更何况四川等藏边区域本身并未安定短时间内出台强硬的军事解决方案并无可行性出台进一步稳固、笼络藏部的政策减少在西藏强制推行新政的努力以稳定大局的妥协适应于西藏当前的情况。当然这只是皇帝不得已而为之的过渡政策。

随着八旗制度的逐渐废止民族域的逐步消融皇帝对原有的爵位制度亦进行了重大改良。

原本帝国爵位分为宗室爵和功臣爵两种。宗室爵包括和硕亲王、世子(亲王嫡子)、多罗郡王、长子(郡王嫡子)、多罗贝勒、固山贝子、镇国公、辅国公、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一至三等镇国将军、一至三等辅国将军、一至三等奉国将军、奉恩将军共14(辅国公之前八等称入八分公与之后的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等爵位不同)。而功臣世爵分为公、侯、伯、子、男、轻车都尉、骑都尉、云骑尉、恩骑尉九级27等。

根据维新三年十二月初九颁行的《大中华帝国爵位法》规定帝国爵位不再区分宗室爵和功臣爵两种统一纳入一个爵位体系均称帝国爵位同时取消原有爵位与官员品秩挂钩的制度。

新的爵位体系里面分成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公(一至三等)、侯(一至三等)、伯(一至三等)、子(一至三等)、男(一至三等)、轻车都尉、骑都尉、云骑尉、恩骑尉共13级27级。

《爵位法》规定亲王、郡王、贝勒、贝子为皇室爵无皇室血统者不得授予原有宗室爵中的世子和长子两级分别改授贝勒和贝子皇帝之子从贝子开始授爵镇国公、辅国公对应为新爵位中的一至二等公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对应为新爵位中的一至二等候一至三等镇国将军对应一至三等伯、一至三等辅国将军对应一至三等子爵、一至三等奉国将军对应一至三等男爵。

《爵位法》同时规定了爵位的继承区别为世袭罔替与非世袭罔替两种倘若是世袭罔替的爵位那么授予此爵位后子孙后代继承的仍然是这个爵位级别不会生动摇倘若是非世袭罔替的爵位则每过一代子孙所继承的爵位就要降等防止子孙躺在先人的功劳簿上不思进取。但新《爵位法》与旧有规定出入较大的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降等原有爵位法规定一代只降一等新的爵位法规定一代降三等最多九代降完二是授爵时间原先宗爵子弟一出生就有爵位现在规定只有年满15岁接受完基本教育通过考核的才能袭爵避免+亲王两个月大的云骑尉这样的尴尬场景。

由于大批亲贵已经在叛乱中被消灭或褫夺爵位剩余的前不久都晋封了一级因此《爵位法》的颁行并未受到阻力而由于功臣爵与宗室爵的一体化让所有舆论都评论认为皇帝实践“满汉一体”、“融合域”的目标是努力且真诚的。

维新四年正月过后全天下的臣民都在关注皇帝的子嗣与将来的地位继承根据《帝国日报》披露的消息再过半个月陈璇和容龄都将临盆她们两人谁能能诞下皇子谁家就有可能入继大统甚至还有可能问鼎中宫……